浙江一男子因店铺打烊吃不到东西 两次放火发泄
中新网宁波2月7日电(何蒋勇 严小敏 马宁)2011年8月20日凌晨,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如意公寓内发生一起纵火事件,次日凌晨,如意公寓内又有两辆电瓶车无故被人烧毁。四天后,犯罪嫌疑人魏某被依法逮捕。近日,余姚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让人哭笑不得的案件,等待魏某的将是严厉的法律制裁,这正是“吃面不成接连纵火,害人害己自食其果”。
魏某是该市牟山镇牟山村张房人,2011年8月20日凌晨,他在余姚市区一家KTV内喝酒长达数小时后,感到饥饿难耐,便来到阳明街道如意公寓旁的一家小吃店,想吃碗面来填饱肚子,谁知那天小吃店已经打烊。魏某觉得自己的运气实在“太差了”,又想到最近工作不顺利、爱情也受挫,心中顿时愤然不平。在酒精的催化下,魏某失去了理智,他用手中的打火机点燃了公寓楼下的塑料垃圾桶,见桶内火势越来越大,他终于有了几分清醒,心里感到有些害怕后,立即逃离了现场。
8月20日晚,魏某又和朋友一起去KTV喝酒唱歌,到21日凌晨,喝醉酒的魏某再次来到如意公寓旁的小吃店,但还是因为时间太晚,吃到了“闭门羹”,于是,他便想搞点“大动作”来发泄一下。魏某四下寻找泄愤对象,直到看到了公寓楼内停着的两辆九成新电瓶车,又“心生歹意”,因为想到前一天点燃了垃圾桶后他安然无事,就觉得今天应该也会没事。于是,魏某再次拿出打火机,点燃了电瓶车,滚滚浓烟很快弥漫到整个公寓。见火势异常凶猛,魏某迅速逃离现场,回家后闷头大睡。
魏某原本觉得自己会没事,殊不知他的犯罪经过已经被公寓里的监控全程录了下来,经排查,魏某于8月25日被依法逮捕。
近日,余姚法院立案受理这起案件,等待魏某的将是严厉的法律制裁,这正是“吃面不成接连纵火,害人害己自食其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