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网店出租“男友” 拥抱接吻明码标价(图)
情人节前夕,在淘宝网等商业网站和众多门户网站的微博上,“情人节出租”成了十分火热的话题。记者发现,这个看似无厘头的话题得到了部分市民的认可,据说已有人“达成协议”。律师称,只要签订正式合同,这样的类似演员的租友关系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逛街:150元/小时 拥抱:200元/次
“情人节出租,逛街:150元/小时(鞋底要报销);吃饭:80元/小时(雇主请客制);陪看电影:100元/小时,3场以上8折优惠(禁止看黄色电影);陪聚会:150元/次;拉手:100元/次;拥抱:200元/次;接吻:300元/次(牙缝不能有菜叶)。如在一天接触中发生火花者,免收一切费用。非诚勿扰!”近日,微博上热传这条信息。而记者在新浪微博输入“情人节出租”字眼,便搜索到144844条结果。
在淘宝网等商业网站上,“情人节出租”的广告语更富有“挑逗性”和营销观念。比如“出售男性若干,清纯,单纯,很纯!保证全新原装!纯种中国人血统!有肥,很肥,超级肥;有瘦,很瘦,非常瘦;有黑,有白,没有黑白!体重108到180让您选择!身高任您选择!包您满意!但是别动手动脚!有会炒菜的,会洗衣的,会养狗的,会撒娇的。收费按小时计算,200元/小时,不涉及色情及相关一切违法活动!”
有的淘宝卖家甚至详细描述要出租的商品:可代替上门见父母,气前任男友(要确保人身安全),可上演男追女,男被甩,假装男友参加同事同学聚餐等等。
“售”出“4件”男友 “交易价格”都是万元
“所有出租男友保证五官端正,眉清目秀,举止中时常流露出成功人士的气息,谈笑间散发着一股原始森林的味道。最可贵的是品行优良!绝对值得您拥有。保证您的家人爱不释手!你还等什么?赶快行动吧!先到先得,富婆优先。优惠多多,惊喜多多!别再犹豫了!亲情无价,父母辛苦养育你多年,带个男友回家就是对父母最好的报答。无论你长得多么特别,多么对不起国家……赶紧登录你的淘宝订购吧!”在淘宝网上,各式各样具有煽动性的广告随处可见,而且价格从几十元到上万元都有,不少网站还登出“待出租男友”的照片,以吸引顾客。
记者注意到,已有不少卖家有成交记录。3天前,刚有一名顾客用1万元的高价拍下了“一件”男友。这家淘宝商铺在一个月内已经“售”出“4件”男友,价格都是一万元。而顾客的评价竟然还都不错,顾客给租友交易的评价有“卖家服务态度很好,很满意;成熟、幽默;人很好”等等。
类似的广告也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的网友开玩笑说价格太贵了。有的网友则直接开骂,认为这种行为很无聊。
【律师说法】
本质是雇佣协议 应受法律保护
福建勤贤律师事务所林时坤律师认为:这类租友合同应当认定有效。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存在下列情形时合同无效: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订立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各种强制性规定订立的合同。综上来看,租女友或男友陪回家以应付家长,既不是以合法方式掩盖非法目的,也没有违反我国现有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合法有效。
但是,应该注意到,租友协议属于无名合同,对无名合同的调整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参照《合同法》分则部分,一方支付一定报酬给另一方,让其假扮女朋友或男朋友,类似雇佣群众演员在某剧中扮演角色并支付相应的报酬,因此,租友协议本质上是一种雇佣协议,可以比照《合同法》分则对雇佣合同的规定。因此,受雇一方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的义务,在其拒绝履行时,雇主有按照协议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的权利。(厦门晚报 记者 王东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