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为出名 酒后校门口举刀获刑
2012年02月14日 21: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通2月14日电 (记者 唐娟 通讯员 金永南 刘华)2011年10月13日下午15时20分,在江苏通州小学放学的人流中,一男子突然举起菜刀,扬言要杀人,惊吓了一群学生。14日,记者从江苏南通通州法院了解到,该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十个月。
徐某因所住房屋一直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多次向社区、政府索要办理房屋产权证费用,一直未能达到目的。2011年10月13日,徐某为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好向政府施加压力,便酗酒后持菜刀一把,于下午3时20分左右来到附近的通州小学,在放学的人群中,举起菜刀,并大声呼喊要杀人,引起放学的学生和接着孩子的家长恐慌。所幸一学生家长果断将其菜刀夺下,并与学校保安协同将其控制住,未造成严重后果。
后经查明,徐某只有小学文化,曾患有精神疾病,但是经治疗,已全愈,因此经鉴定徐某是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法院审理认为:徐某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徐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