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中国社会道德变革进步有目共睹
认清道德主流 坚定道德信心
——再论正确认识我国社会现阶段道德状况
作者:秋 石
一段时间以来,道德议题的热度持续走高,对道德问题的关注,成为社会舆论特别是各类媒体常说常新的话题。无论是赞美道德模范的感言,还是抨击败德现象的批评,似乎都在印证这样的评论:2011年我国社会出现的一系列道德事件,勾勒出“感动与疼痛并存,谴责与反思交织,忧虑与希望同在”的图景。论辩各方对道德问题超乎寻常的关注和唇枪舌剑,折射了中国社会深厚的道德底蕴和中国人浓重的道德责任心结。从一定意义上说,一个社会真正危险的道德状况,不是人们对败德现象的义愤,而是对道德滑坡的冷漠。无论是感动还是疼痛、谴责还是反思、忧虑还是希望,都传递着社会公众的善良意识和德性本质,反映出干部群众的道德自省和道德愿景,也充分证明我国社会的主流道德观念、主流道德行为和主流道德舆论的积极、进步、向善。信心比黄金更珍贵,道德的信心,正源自于主流社会更加强劲的道德呼唤和呐喊。
一、看待道德状况的历史坐标
评判当今中国社会的道德状况,需要选择并确定具体的历史坐标。道德从来不是凝固不变的,道德在历史中生长变化,道德只有在历史的比较中方能衡量进步还是退步。我们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各项事业包括道德建设事业取得了历史性进步,一个基本的依据,正是对过去的中国与今天的中国进行的历史比较。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一切亲身经历了这三十年伟大变革并贡献了自己力量的中华儿女,一切关心祖国命运的华夏子孙,都有理由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性成就感到自豪。”在改革开放全方位的历史性成就中,毫无疑问,道德的历史性成就占有一席之地。看不到当前存在的一些道德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就会丧失警惕,是危险的;看不到30多年来中国社会道德建设的成就和主流,就会丧失信心,同样是错误的。
毛泽东同志当年在评价历史上的革命时代时曾说,“奴隶制的产生在当时是一个伟大的进步”,因为奴隶主不杀俘虏,而是拿俘虏做奴隶,虽然刺瞎他一只眼,或者弄伤他一只手,但总还是要让他做工,奴隶制可以积累财富。这个思想与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恩格斯说:“在道德方面也和人类知识的所有其他部门一样,总的说是有过进步的”,而且要看到“每一次革命的胜利带来的道德上和精神上的巨大跃进。”经典作家是拿昨天和今天进行历史比较,坚持的是历史进步的标准。
现在国际国内都有一种静态地评价中国道德状况的舆论,拿一种固定的标准或既有的模式来衡量中国的道德状况。比如,在人权问题上,认为中国和一些西方发达国家比还有这样那样的差距;比如,在社会公德问题上,认为中国人不遵守公共秩序,特别是不遵守交通法规等;比如,在家庭关系问题上,认为中国社会还存在很多严重的“家庭暴力”现象;比如,在慈善问题上,认为中国社会的慈善捐赠数量还十分苍白,等等。这些看法的结论就是,既然存在这么多道德问题,怎能轻言中国道德状况的主流是积极、进步、向善的呢?
实际上,这种静态地评价中国道德状况的舆论,其选择的历史坐标,要么是西方发达国家经过很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才达到的标准,要么是中国正在继续努力的未来目标。这样的视角,是从国外发达社会看中国,或者是从中国的明天看中国的今天。
但是,如果把历史坐标定在改革开放前,定在新中国建立前,选取从中国的昨天看中国的今天的视角,结论就完全不同。在人权问题上,中国自近代以来经历了艰苦的斗争和历史的曲折,从争取人权,到回避人权,再到人权“入宪”,这样的历史进步,是谁也无法否定的。在社会公共秩序问题上,中国普通百姓拥有私家车的时间还不及西方国家的零头长,今日中国人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远比西方国家汽车普及早期的情况要好得多。在家庭关系问题上,诸如“打老婆”、“打孩子”这样一些“家暴”现象,过去至多被认为属于封建陋俗,只会受到家人邻里的指责和单位组织的批评,甚至还会有人认为这只是“清官”难断的“家务事”,丈夫打老婆“天经地义”,“棍棒底下出孝子”。但在今天的中国,法律对“家暴”有了明确态度,“家暴”不再只是“家务事”,而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慈善问题上,慈善事业在当年被不分青红皂白地划在资产阶级的“伪善”范畴之内,哪里会有今天这样以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十大慈善机构为代表的各级各类的慈善组织及“光彩事业”。据民政部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建立3.1万个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初步形成了多种类型、分工协作的社会捐赠网络;社会捐赠数额2006年首次突破100亿元,以后逐年上升,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更是引发捐赠热潮,社会捐赠总额突破1000亿元。
上述实例恰恰证明了自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道德所取得的历史性进步。在这些问题上,中国社会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道德实践和道德评价标准的变革进步,是客观真实和有目共睹的。
对这样一些片段性的实例进行讨论的一个方法论意义,是可以启发人们清楚地认识到,对道德状况本质的判断,首先在于选取恰当的历史坐标,这样才能正确看待道德的问题和成绩、支流和主流的性质与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