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爬桥拱肋欲跳江 称与某副局长同居致怀孕(图)
温州东瓯大桥女子扬言跳江 自称与某副局长感情纠葛
2月27日上午,一女子爬上温州东瓯大桥的拱肋声称要跳江轻生,经救援人员劝解,她走下大桥拱肋。该女子自称与永嘉县某局一郑姓副局长有感情纠葛,而该郑姓副局长称,对方是存心敲诈他。
爬上桥拱肋声称要跳江
2月27日上午,记者赶到东瓯大桥上看到,消防、派出所民警、120医护人员等救援人员陆续赶到,现场拉起警戒线。东瓯大桥西侧拱肋顶端,坐着一名穿着红黑格子上衣的女子。数名消防队员在安全绳的保护下,爬上拱肋顶端,对该女子进行规劝。
现场目击者称,该女子于2月27日上午9时30分左右爬上大桥拱肋。其间,她向桥面散发了一些纸张。纸张上的内容显示,该女子自称怀了永嘉县某局郑副局长的孩子,而对方不负责。纸张上有“副局长”的照片、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和手机号码。
经过消防队员近1小时苦口婆心的劝解,该女子从大桥拱肋上下来。记者看到,该女子头戴白色帽子,脸上戴着口罩。
东瓯派出所一民警说,其间已打电话让郑某过来劝导。郑某说他赶到时小月已走下拱肋。现场围观人群中有人说,如果事实真的像这女子所言,她应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而非采取过激行为。
该女子后被民警带至东瓯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教育后让她离开。据悉,该女子小月(化名)是四川人,20多岁。
“郑副局长”说对方敲诈他
昨晚,记者电话联系上纸张中所提及的“郑副局长”,郑某说他认识小月。
郑某说,小月在温州一家娱乐场所工作,他们两年前认识。今年1月,小月搬到他家住。2月份,小月回四川老家。10多天前,小月告诉他怀孕了。郑某称,小月开始向他要钱。
据郑某说,2月27日事发后,他和小月碰面又谈及钱的问题,最后没谈成。
对于小月的行为,郑某认为是在威胁和敲诈他。郑某还说,他和妻子感情不好,“想离婚,但考虑到孩子,手续一直没办。我们已经分居3年了”。
女子要求补偿7万元
记者昨晚联系上了小月。
小月说自己曾在娱乐场所从事服务工作。并说她跟郑某同居两个月,怀孕了。
知不知道郑某有家室?小月说,郑某跟她讲离婚了,可后来发现他没有离。
小月称,郑某后来叫她去打胎。于是,她向郑某提出要7万元,“这钱包括手术费,还有精神损失费和身体损失费。”她说这不是在敲诈,要这些钱是正常的合理要求。
小月称,郑某一直没给这笔钱。后来,她跟郑某联系,郑某电话不接也不回,没办法才做出“轻生”的过激行为。(温州都市报 黄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