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言止于劳教,这不是杀鸡儆猴吗
近日,河北保定警方依法查处一起散布非典谣言案件,涉案人员刘某被依法劳动教养两年。保定警方称,刘某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于2月19日在网上发布“保定252医院出现非典变异病毒”的虚假信息,制造了恐慌情绪,扰乱了社会治安。据卫生部发布的消息,保定252医院收治的发热病人,已确诊为呼吸道感染。
保定警方用铁拳粉碎非典谣言,却激起了新的舆论风波,不少人都认为警方的处罚偏重。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保定警方量刑依据何在,需要尽快给当事人和公众一个说法。
但在这一起谣言风波中,真正值得反思的是当前的信息公开机制是否存在漏洞。
首先应该反思的,是对涉及公共卫生的网络舆情的反应速度。刘某早在2月19日就发布了“保定252医院出现非典疫情,有多人被隔离”的消息,但直到2月25日,卫生部才发布权威消息,确认252医院收治的发热病人只是普通的呼吸道感染,与SARS、甲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无关。从网络舆情出现到卫生部门做出反应,中间竟相隔6天时间。一则未经证实的消息升格成为一起公共事件,与这种严重滞后的舆情应对速度有关。
其次,还应该对现有的疫情沟通机制进行反思。2月23日,有记者致电保定市卫生局时获悉,该局已经就非典传闻召开工作会议,并已经组织调查,但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相关条例,暂时不能对此事作出明确答复。也就是说,当地卫生部门并非对此事一无所知,而是受到现有一些规章制度的掣肘,使他们不能也不敢及时公布信息。此次保定非典风波证明,有些流于形式的规章制度需要尽快做出调整,才能打通信息公开的通道。
另外,现有的信息公开渠道也应该与时俱进。很多人都是从微博上获悉了保定非典传闻,相关信息更是在微博中传得“有图有真相”,遗憾的是,时至今日,我们都没有看到卫生部门利用微博这一平台来澄清信息。进入微博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也应该多样化。
一场失控的非典传闻,检验出了卫生部门在信息公开方面的诸多缺陷。堵住这些漏洞,让虚假信息在阳光信息之下无处容身,恐怕比“劳教造谣者”这种严厉措施要更有意义一些。(汤嘉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