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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节目请人扮小偷公交上行窃考验乘客引争议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5月10日 08:58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湖南卫视《平民英雄》视频截图。
湖南卫视《平民英雄》视频截图。

  微调查:67.6%的受访者认为这是“抹黑武汉”

  武汉街头,一辆正在行驶的583路双层公交车上,“小偷”将贼手伸进女乘客的挎包,偷出手机,其他乘客会是什么反应?是装作看不见,还是巧妙提醒,或者直接站出来制止小偷?在湖南卫视刻意设置的这个“虚假犯罪场景”中,有61位武汉人在不知情的背景下接受了“考验”,有35人以不同方式对失主加以提醒,其中9人挺身而出主持公道。

  8日晚9时20分,湖南卫视播出了这期在武汉录制的《平民英雄》节目,在网上引发不少争议。

  【设局】

  昨日(9日),记者在网上找到了这档节目的视频,时长为28分钟48秒。在节目中,制作方请来多名演员分别扮演小偷、失主和乘客;而工作人员则隐藏在583公交车的二层,利用多个隐蔽摄像头对一层的情况进行监控。为了防止有乘客上楼,制作方还在阶梯处设置了“油漆未干,请勿上楼”的标识。

  制作方选择在客流低谷拍摄,车厢较空。当有真正的乘客上车后,“小偷”便逐渐靠近“失主”,并从“失主”身上“偷”出一部手机,整个过程故意让坐在前排的乘客看见。在此过程中,二楼车厢上的导播一直在切换摄像头,并反复捕捉邻近座位上乘客们的神情举止。而外景主持人也在“不失时机”地强调:“这位乘客肯定看到了,他不可能没看到!”

  在发现手机“失窃”后,“失主”立刻转向邻近乘客求助,其中有部分乘客称自己“没注意”,还有乘客以“没带手机”为由,拒绝了“失主”借手机的要求。但也有不少乘客面对“失主”的请求,主动指认小偷。有人掏出手机打算报警,更有一位名叫周勉的年轻小伙,在“小偷”趁停车逃逸后,还主动冒雨追下车,试图抓住“小偷”。

  在播出的节目中,“考验”进行了6次,其中4次“邪不胜正”;另外2次“正不压邪”。

  节目的最后公布了统计数字,在武汉两天的拍摄中,共有61名乘客接受了这种考验,35人都以眼神、手势等不同方式对失主加以提醒,其中9人直接挺身而出。

  【争议】

  “正义女生”遭删除 网友质疑制作方

  节目播出后,一名自称参与了全程拍摄的网友“12345刘78康”发了两条微博:“本来里面有个湖经(湖北经济学院)大四的女生出来制止的部分,但是它没播……”此话引起一片哗然,很快,博主就将这两条微博删除,并更换了头像。

  该节目引发了广大武汉网友的热议,大多数网友在对挺身而出的市民大加赞赏的同时,也对制作方的拍摄动机和手法表示了质疑。

  网友“91简约派”:“最后一个哥哥(指追下车的周勉)好勇敢啊”

  网友“追逐阳光的尾巴”:“不管怎么说,每个城市都会有冷漠与好心的人,不能拿武汉来说事。”

  网友“若水慕夏”:“美好的品质被无聊的节目所愚弄,当那些乘客挺身而出的时候,策划者不应该脸红耳赤么?谁给他们资格去测试别人?”

  网友“普林斯”:“正如制度的指定应该是导向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念,优秀的电视节目也应该挖掘人性美好的一面,而非拿人心做试验田。从节目上看,这61个乘客都是被欺骗的受害者。”

  网友“Johney_张小立”:“通过制造犯罪来发现英雄,真的有这个必要么?”

  【观点】

  设置虚假犯罪场景 后果不可控

  那么如何看待湖南卫视的这档节目呢?记者带着这个问题采访了相关专业人士。

  ●秦前红(武汉大学教授):

  节目所展现的是另类的“钓鱼正义”,用反法治的方法实现所谓高尚目标。如此节目非常可怕!用“设局”的方式来表达正义感,可能会伤及无辜;接受“考验”的乘客是处于被蒙蔽的环境中,节目易伤及不明情况群众的利益。

  ●赵振宇(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教授):

  在电视节目中,用人为制造极端情况的方式考验人性非常不妥,不是一个大众传媒应有的态度。

  ●柳莺(武汉广播电视总台交通广播总监、著名主持人):

  结论是简单的,关系是深刻的。记者在采访中不能打道德正确的旗,避免义愤感,避免情绪化。我们不是正义和真理的化身,这种介入有一种预设立场的自负。

  ●马昌桥(武汉电视台《都市茶座》制片人):

  面对这种极端情况,每个人的内心活动非常复杂,这是电视中无法展示的。若以此作道德判断的标准,就过于简单浅薄了,也可能会对其他人造成伤害。

  ●邱华(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湖南卫视在节目中营造的是一个虚假的犯罪场景,虽然我国法律对这种行为没有明令禁止,但这种预设的后果很难控制。如果“小偷”行窃行迹暴露后引发了“小偷”与见义勇为者之间的肢体冲突,责任将难以界定。

【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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