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求爱不成生怨恨 持刀砍人劫持人质被判12年
求爱不成心生怨恨
“冲动男”持刀砍人劫持人质
求爱不成心生怨恨,持刀砍人劫持人质,23岁的王一男一时冲动,试图杀死拒绝自己的小兰未果。5月18日,王一男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12年有期徒刑。
王一男和小兰是同事,都在市区一家电子厂上班。去年6月份的一天,一次偶然的机会,王一男在厂里遇到了小兰,擦肩而过的一瞬间,他被清秀可人的小兰深深吸引。事后,王一男到处打听,询问小兰的情况。知道小兰工作的车间后,王一男拜托熟人为其牵线,借机认识了小兰。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王一男费劲心机,他总是有事没事找小兰聊天,并时常请她吃饭,培养双方的感情基础。大多数情况下,小兰对王一男的邀请也不回避,两人对彼此也渐渐了解。忍耐了两个月后,王一男大胆出击,将爱慕之情流露给小兰。哪知道,小兰觉得他不够成熟,并没有与他谈感情的意思,委婉地拒绝了王一男的追求。
被女孩拒绝本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可是王一男却不这么想,他认为小兰不给面子,让他在厂里丢了份儿,进而产生了杀人报复的念头。
去年9月的一天,下午4点左右,拎着一把刀,王一男跑进了小兰的车间。还没等小兰反应过来,他就冲上去一通乱砍。出于本能,小兰用双手抱住头,其手指也因此被砍断了几根。旁边的工友见状,试图上去劝阻。王一男则用刀抵住小兰,拒绝别人靠近。警方人员赶到后,经过耐心劝说,王一男终于放下了手中的刀。
今年2月份,王一男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清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王一男认为判得太重,提起上诉。5月18日,市中院审理了此案。中院认为,王一男恋爱不成,持刀杀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意志外的原因,他未能得逞,是杀人未遂,可依法从轻处罚。最终,市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王一男也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代价。 (李吉华 赵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