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遭遇车祸脑死亡 家属签字同意捐其器官
遭遇车祸脑死亡,全部家属签字同意
贵州民工浙江捐献器官
今年45岁的贵州纳雍县猪场乡水箐村村民李德学,在浙江省嵊州市因意外事故被诊断为脑死亡。于是,围绕器官捐献的签字手续在浙江省嵊州市和贵州纳雍县拉开……
遭遇车祸
被诊断为脑死亡
据嵊州市红十字会秘书长杜海斌介绍,45岁的李德学是贵州省纳雍县猪场乡人,在嵊州市甘霖镇柳岸村的一家砖窑厂打工。
5月27日晚上8时左右,他在路上行走时不幸被一辆摩托车撞伤,致颅脑重伤,被送入嵊州市人民医院救治,伤势危重。经过半个月的全力抢救,初步诊断为脑死亡。
6月8日,嵊州市人民医院的医生在将病情告知家属的同时,试着与家属沟通,希望其进行脏器捐献。李德学妻子杨文秀等在嵊州的亲属经过慎重考虑和商量,口头同意捐献。
根据器官捐献法律程序,必须征得全部直系亲属签字同意。李德学有直系亲属7人,包括妻子杨文秀,父母李正昌、杨珍及三个女儿李艳、李英、李敏和儿子李江的同意后,才能做有关器官捐献手术。
其中,妻子杨文秀,女儿李艳、李英在嵊州签字表示自愿捐献。
但李德学父母年老,行动不便。大女儿李敏和还要参加中考的儿子李江在老家,无法亲自到嵊州签字。
浙江省红十字会、绍兴市、嵊州市等有关领导对此事研究决定,由嵊州市红十字会秘书长杜海斌与《今日嵊州》记者金斌带着有关手续到贵州与李德学的亲属签字。
亲属签字同意
捐献逝者器官
杜海斌告诉记者,捐献器官时间每延迟一天,人体器官功能变坏可能性就会增加,所以时间非常紧迫,要尽早把手续办好。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和小金当天下午从嵊州坐车到上海,由上海乘飞机到贵阳。
“但是,我们只知道李德学家的地址,具体不知道怎么走。”杜海斌说,还是小金灵活,通过贵州都市报96811联系本报驻毕节记者,通过记者联络到了纳雍县猪场乡党委政府的领导。
10日早上7:40,杜海斌一行赶到纳雍县猪场乡,乡党委副书记石泳等人负责协助办理捐赠手续。
随后,石泳安排车辆,把李德学的父母,大女儿李敏和儿子李江接到乡政府。
“感谢你们在家庭承受巨大痛苦的时候,愿意代表你们的家人做出身故后人体器官捐献的决定。这将挽救许多的人的生命……”当杜海斌向李德学的亲属宣读《身故后人体器官捐赠告之书》时,杨珍老大娘已经哽咽,不停用手抹泪。
儿子李江含泪听完《告之书》后,在杜海斌的指引下,一一为爷爷、奶奶写下名字,并按手印。李江和姐姐也在自己的承诺下签字按手印。
据杜海斌介绍,浙江省器官移植于2010年8月26日正式启动,目前全省仅捐献29例,李德学是第30例,也是绍兴市首例。此举在绍兴市和嵊州市引起反响,当地民众称李家人为“贵州好人”!(贵州都市报 记者 张仕杰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