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痴情女诈骗亲友242万供“男友”豪赌惨被弃
中新网丽水7月23日电(记者 童静宜 实习生 郁丽娟 通讯员 张静)浙江一痴情女子诈骗亲友242万,供男友用作赌资,却换来无情男友的一句“我们只是普通朋友”。近日,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张山涉嫌诈骗罪一案。
张山(化名),男,1961年出生,龙游人,是一个沉溺于赌博的赌客,平日靠到处打零工维持生活。
其女友小红(化名),1966年出生,龙游人,于2011年10月因诈骗罪被遂昌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2006年的一天,张山因承包的毛竹山和小红的养殖场相邻,两人便开始有了接触,于是也渐渐有了来往。遂昌法院去年对小红涉嫌诈骗罪进行审理的时候,小红曾供述,“大概是那年6月份左右,他主动来追求我,农历8月份我们俩好上了,从那时开始我就把他当成是我的爱人。”
两人确立关系后,张山对小红体贴有加,小红完全沉浸在张山的“甜言蜜语”中。在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张山开始谋划起两人的“未来”,开口让小红出钱,一起合伙做生意。
没想到,张山口中的生意竟是赌博和放高利贷。小红拿出10万元交给张山做生意,而张山并没有开始张罗生意,反而将这些钱全部“投资”在了赌桌上。很快,10万元被张山挥霍一空。
之后,张山伙同小红,以小红虚构“妹妹在龙游办地板厂”、“替表姐夫借钱开超市、开投资公司”、“替妹夫借钱承包食堂”等事实,在2007年1月份至2008年12月份期间,以借款的名义让小红从身边的29户亲朋好友处骗得人民币242.4万元。其中除部分资金用于支付利息外,其余均被张山挥霍一空。
案发后,张山外逃,于今年5月,被遂昌警方擒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山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小红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人民币共计242400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张山将大部分赃款用于赌博挥霍致无力返还,从重处罚。
故作出判决如下:被告人张山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