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拟奖励守法司机汽车 遭质疑拿公共资源做人情
守法驾驶该不该奖励?专家:值得鼓励,但不可能代替严格执法
司机如果一年没有交通违法记录,就有机会免费获得一辆新汽车。近日,浙江省海宁市公安局以抽奖方式奖励司机守法驾驶引起网友热议。守法驾驶是司机的本分,到底该不该奖励?浙江省海宁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28日在接受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记者采访时表示,奖励是为了激励司机守法驾驶,作为政府管理工作模式的一种创新,其做法值得鼓励,但也应注意实施过程的公平性、科学性、长效性。
【争议一】守法驾驶该不该奖励?
【教授李成言】正面引导也是政府管理方式的一种创新,值得鼓励。
海宁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近日在“海宁首届守法驾驶人奖励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2012年9月1日到2013年8月31日,海宁市司机如果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没有交通违法记录,就可以参加抽奖活动,奖品包括7万多元的某品牌轿车一台,以及手机、无线宽带免费使用权、电话充值卡等。
消息一出就引起网友热议。“守法驾驶是公民应尽的强制义务,它应该由法律来强制履行,这不同自愿献血,需要公民的道德和社会引导来履行。” 网友“沃野之马”的观点受到许多网友的认可。许多反对者认为,守法驾驶是司机的本分,根本不需要奖励。
“守法驾驶员奖励活动可以让更多的司机主动践行文明交通,从而提升全市交通文明水平。”海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安全宣传科科长邬海光告诉记者,去年海宁交警共查处交通违法事件20万起,在41577起交通事故案件中,90%以上都是由交通违法造成的。为了规范交通,海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先后实施文明劝导、义工劝导,虽有一定成效但效果不明显,而通过奖励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交通管理由被动向主动转化。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李成言认为,海宁市公安局此举能够对文明驾驶带来正面影响力。在汽车时代,汽车越来越多,交通违法造成的拥堵等社会资源浪费越来越严重,正面引导也是政府管理方式的一种创新,值得鼓励。
【争议二】是否在拿公共资源“买人情”?
【海宁市公安局邬海光】奖品由赞助商提供,没花纳税人的钱。
其实,对守法行为给予奖励的做法并不鲜见。2011年6月,广东省顺德市也推出针对遵章守法司机的抽奖奖励,奖品是水杯、纸巾盒等小物件。山东省文登市在2008年便开始与一些单位合作,若驾驶员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就可以得到燃油费奖励。
这些做法也曾引起网友的争议,争议的一个焦点就是“交警部门存在拿公共资源‘买人情’”的嫌疑,浪费了纳税人的钱。
对此,邬海光回应称,此次活动是由海宁市公安局主办、某汽车4S店和一家电信运营企业承办,奖品由赞助商提供,“没有花纳税人的钱”。
邬海光认为,这次活动为警企合作、警民沟通搭建了新平台,顺应了创新社会化管理的要求。
北京常鸿律师事务所律师元庆表示,交警部门在这次活动中只是起到一个牵线和搭台的作用,这属于行政指导,网友应该理性看待这种创新的管理手段,对守法驾驶者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无可厚非。
众多支持者认为,这种合作既推广了合作企业的品牌形象,又为守法驾驶起到示范作用,属于双赢。“能不能抽到汽车大奖不重要,主要还是希望减少交通陋习,确保行车安全和畅通。减少交通拥堵和事故带来的好处远超奖品。”网友“味时馨年”说。
【争议三】奖励能否替代严格执法?
【律师元庆】有“引导”、有“促进”才能长效化。
对于交警部门引导文明驾驶的初衷网友并不怀疑,不过有网友认为,如果依靠奖励而疏忽了严格执法,则属于“本末倒置”,有“懒政”之嫌。
“抽奖本身就是靠运气,有多少人会为了抽奖去守法驾驶?”网友“花的姿态”说,政府管理不能“花拳绣腿”,严格执法才是关键。
“开展守法驾驶人奖励活动,是希望形成‘奖罚并举’的新格局。”邬海光说,对交通违法驾驶人给予处罚有利于遏制交通陋习,减少交通事故。对遵章守法的驾驶人实施奖励,则可以激励大家文明安全行车,从源头上遏制交通违法。
“任何时候,法律都是最基本的标准,任何奖励都只能起到一种促进作用。”元庆说,奖励是“举旗子”,处罚是“抽鞭子”,这样有“引导”,有“促进”才能推动文明驾驶长效化。
李成言认为,奖励也是政府促使社会运行规范化、法治化的一种手段,奖励不可能也不会代替严格执法。(记者韩元俊 李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