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女司机为救人连闯红灯 主动坚持要受罚
“的姐”杨芳华,为了救人而闯红灯。人们在感动之余,掀起了一场——
情与法的激情演绎
本报记者 周勇军 李寒露 通讯员 徐虹雨
9月4日上午,在常德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的违法处理窗口,出现了一幕感人的场景。两位女士在争着缴纳处罚金。当班的交警余慧泉见状,严肃地说:“连闯红灯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谁违规,谁接受处罚。”
后来,余慧泉得知主动交罚款的“的姐”就是为了救人而连闯红灯的杨芳华时,他连忙拿出一张免罚审批表给她,却被杨芳华拒绝了。杨芳华诚恳地说:“我确实闯了红灯,理应受罚。法规面前,没有理由为自己开脱。”
望着杨芳华办完手续后渐渐远去的背影,这位从不讲情面的交警,默默地敬了一个礼……
事情的原由是:8月11日上午,常德市武陵区一家燃料作坊突发大火,邻居赵志福听见呼救声,不顾一切冲进火场救火,被严重烧伤。恰好杨芳华开车路过,看到人们在焦急地等待120救护车,她马上停车,打开车门,将生命垂危的赵志福扶进了出租车。
当时赵志福的伤势非常严重,伤口不停地流血。杨芳华一边安慰他,一边用最快的速度向常德武警医院驶去。当车行驶到人民路与芙蓉路交界处时,正值中午车流高峰期,前方又有多辆车等候绿灯。伤者痛苦的呻吟,家属焦虑的眼神,杨芳华顾不得多想,她马上打起双闪灯,一路按着喇叭,驶上逆行道,冲过了十字路口。在经过大润发超市时,她再次闯红灯。不到15分钟,杨芳华就将车驶进了武警医院。
经诊断,赵志福全身烧伤面积高达45%,属于三度烧伤,部分肌肉、血管也被烧伤,创面需要植皮才能痊愈。经过紧张的救治和处理,赵志福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为了感谢救命恩人,赵志福的爱人李琴今天好不容易找到了这位女司机的家里,得知她到常德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受处罚去了。李琴连忙赶了过去,于是,便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的姐”杨芳华为了救人闯红灯,主动接受处罚的事,通过网络传开后,一下子就成为了人们热议的话题。
很多市民在网上谈到,任何时候,生命都是第一位的。杨芳华在救人的过程中连闯红灯虽然不对,但应该给予宽容和理解,希望交管部门能免予处罚。对此,湖南告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雷志锋也认为:杨芳华不应受处罚,因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案中这个司机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和救助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消除她的违法行为信息。
但是,湖南云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熊俊东则认为:“交警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是职责所在,出租车交通违法事实存在,就理应接受处罚,这不能和救人混为一谈。闯红灯救人免于处罚,目前还没有直接的法律法规。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才能闯红灯。杨芳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不争的事实,所以必须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湖南文理学院法学教授刘潇潇在探讨这件事时谈到,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的权威,何况常德正在着力建设“法治常德”,维护法规权威,实际就是维护人民的安全。的士司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就应受到相应的处罚。杨芳华能够主动接受处罚,这足以说明法治建设在常德的生动体现。但他同时建议:解决这个问题,既要做到维护交通法规的权威,又不能让做好事的人吃亏。因此可以处罚该司机的违规行为,而对其见义勇为的行为,有关部门也应作出表彰和奖励。
一位名叫“暖暖阳光”的网友直言不讳地说,杨芳华不顾一切救人值得敬佩,她就是我们常德的“最美的姐”,但是无论遇到什么样的突发事情,都要坚守法律的底线。
就在人们热议这件事时,“最美的姐”杨芳华,又为救火的赵志福高额的医疗费到处奔走了。她通过公司的QQ群发布了募捐倡议,很快得到了众多出租车司机的响应,一些普通市民也加入到了爱心救助的行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