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跳水救人不算见义勇为续:基金会未收到申请
“我们当时到达现场,大概在离河边十几米的地方把人给捞出来了,花了5、6分钟时间。”洛阳市水上救援队副队长付建国回忆说,而他没有想到的是,这名被他捞出来的人,在网上引发了一场跳水救人身亡算不算见义勇为的大讨论。
跳水救人当事人难寻 基金会未收到见义勇为申请
事情的起因在于一个网上的帖子,帖文称洛阳凌波沙滩浴场,24岁小伙刘文波奋不顾身去救陷入深水区的女孩,两名女孩安全获救上岸,参与救援的他却陷入深水区溺亡。
付建国是洛阳市水上救援队副队长,有着多年的救援经验,他在刘文波落水后赶到现场。“那个地方水很浅,溺水的地方离河边有十几米,我和一个队员下水摸了5、6分钟,就把人捞了出来,当时已经不行了。”
据付建国回忆,当时现场没有见到落水的两个女孩,在场的有刘文波的两个朋友,还有派出所出警的民警,都没有和他说起刘文波的落水是因为下水救人,而岸上的围观群众也没有人说起此事。
事发地是洛阳市凌波沙滩浴场,属于开放性的浴场,任何人都可以去免费游玩,如果想在附近的设施里存放衣物或者冲洗,需要交钱。据当地有关部门介绍,事发时,该浴场因为事故频发已经停业整顿了。
事发后,刘文波的朋友在网上发帖称想申请见义勇为,但现在就是找不到这两个女孩作证。随后,跳水救人身亡不被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的报道却在网上引发了一场大讨论。
不过据河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洛阳分会介绍,目前该会并未收到任何关于刘文波见义勇为的申请。
见义勇为应该立足人文进步
刘文波的行为是否属于见义勇为,网上讨论纷纷。不少网友表示,跳水救人不算见义勇为,这是国家制定法律方面的缺陷,即使不是见义勇为行为,也应该对人家这种行为进行补偿,要不然以后更没有人做这种事情了。
根据现行的《河南省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办法》,见义勇为的目的必须是维护社会治安,构成的要素必须包括与犯罪分子做斗争、与重大的治安灾害做斗争。
河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郑献春说,按这个规定,下水救人不在见义勇为规定之列。
不过最近有报道称,河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正准备和洛阳市人大等有关方面沟通,妥善处置刘文波的身后事。同时新的《河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有望被纳入河南省人大2013年的立法计划,这个条例将赋予见义勇为更宽泛的定义和更有力的保护。
不过,有网友认为见义勇为的精神含义应该与时俱进,网友“红叶”表示,见义勇为的目的应该是提倡社会的善意,让追求博爱、勇于助人等善良的精神深入人心,用对这些行动的奖励去鼓励更多的人。
而我国目前的见义勇为行为,最终行为人承受的代价都太大,见义勇为人不幸身亡的事情屡见报端,我们鼓励助人,但如果都是以生命为代价,这种鼓励就是非常畸形的,前一段取消小学生见义勇为的要求,在遇到危险事情时,小学生第一时间要做的就是保护好自己,这就是一种人文的进步。
提示:溺水救援注意事项
洛阳市水上救援大队副队长付建国表示,水中救人非常危险,施救者一定要格外小心,稍有不慎,后果严重。
在水中救人时,不要面对面接近溺水者,因为他会不顾一切抓住你,这样就很可能造成双双溺亡,如果不慎被溺水者抓住或者抱住,就往水里潜,这样溺水者就会松手。
施救时,游到溺水者背后,除非你是经验极其丰富的救援人员,否者不要试图从后面抱住溺水者往岸上游,应该从近处托住溺水者,尽量拖延其漂浮时间,等待后援。 (记者 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