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帮扶失独者政策遇难题 养老医疗等问题凸显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救助失独者
“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更加衬托失独群体晚景的凄凉,而在政府一系列“暖心”行动中,仍有诸多难题待解
本刊特约撰稿/夏木 杜葳(发自北京 重庆)
离中秋节不到5天,北京新希望爱心家园,陆陆续续有失独老人从里面出来。50多岁的潘红,手里提着一盒家园发放的月饼,脸上难掩一丝欣慰。
潘红认为,礼物并不贵重,却意味着他们并未被忽略。
因各种原因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正在进入公众视野。为了帮扶失独老人,北京、重庆、陕西等多省市,陆续出台相关措施,在政策、经济和情感多个层面,加大对失独者的关注和帮扶,力图解决他们面临的生活和心理难题。
暖心计划
中国有多少失独家庭?目前尚无确切数据,但此前有国内媒体和专家推算,全国失独家庭已超百万,且每年新增失独家庭7.6万个。
这个数字开始引发担忧。失独父母的暮年,将于何处安放?
家住北京通州的刘苗的母亲是失独群体中的一员。
4月8日,还在休婚假的刘苗突发心脏病猝死,没有留下一句话。他的母亲至今仍不敢相信,年仅25岁的儿子说没就没了。
空荡的房间内,母亲翻看着刘苗的相册,她说,“想起儿子,总有流不完的眼泪。”
针对失独家庭,北京已展开救助。自2008年开始,北京市政府给予死亡的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200元,直至其亡故。今年6月,由市政府全额出资推出的“暖心计划”将为北京失独父母购买养老、医疗及意外保险。2012年投保7746人。
除了经济上的帮扶,还有精神上的抚慰。9月20日,北京东城区建立首个失独家庭心灵家园。街道在1500平方米的文化服务中心,为失独家庭专门开辟心理咨询室以及文体活动课程,还发放了包含7种险种在内的“暖心卡”,帮助他们宣泄苦闷、走出阴影。
西城区展览路街道3年前联合辖区内的失独家庭组建“新希望家园”,作为北京首家针对失独老人的社区服务场所,他们试图通过整合社会资源、部门联手,共同帮助失独者走出心理困境。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前理事长苗霞曾两次赴“新希望家园”视察工作,并给予较高评价。“内置设施十分‘家庭化’,为失独老人提供做饭、休闲、娱乐等活动场所。”
其实,扶助失独家庭的政府行动可追溯到10年前。2001年底颁布的《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7条明确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但这个“必要的帮助”是什么,由谁执行,怎样实施,并未提及。那时也无全国性的政策出台。
直至2007年,由国家人口计生委和财政部联合出台《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女方年满49周岁、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按照规定可以每人每月领取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至此,对失独家庭的扶助政策推广至全国。
“政府扶助政策不断调整、细化,说明这个群体越来越受重视。”苗霞自2002年开始,一直关注失独者。自1988年开始从事计生工作,她对政策的变化有着切实的感受。
救助之困
除参照国家实行的特别扶助制度最低标准,重庆、陕西等省市已走在扶助行动的前列。
9月19日,陕西人口计生委宣布,自10月起,失独农村家庭一次性补助2万元,城镇家庭3万元;而失独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农村每人每月可领取800元,城镇1000元。
在重庆,一些尝试也在进行。2008年开始,重庆市规定凡失独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父母双方每人每年可领取3120元。目前,关于失独者申请公租房、医疗保险报销等优惠政策,重庆市计生委也已向市政府提交建议。
此外,重庆市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还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重庆市通过整合财政、税务捐款及企业用款,设立生育关怀特别基金,不仅针对失独家庭,而且对计划生育问题家庭,也给予了一定的帮助。现有针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专项资金共计3000多万元。
除了经济上的帮扶,重庆还建立了真情联谊会,并在几年前由北碚区开始试点,通过联谊会将失独家庭组织在一起,开展各种活动,丰富其精神生活。
扶助力度在逐渐提高,失独老人仍需面临现实困难。
失独之初,父母更多是心灵上的悲痛。几年后,随着年事渐高,养老、医疗、住房等更为迫切的现实问题逐渐凸显。
60岁的西安单身失独老太高宝萍,背负着患癌女儿治病留下的17万元外债,女儿走后,她至今仍居无定所。她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她身边有十几位失独老人,有三成老人自己无房,或住在危房。
是否把失独家庭纳入廉租房、公租房的考虑对象,或者提供专门的失独养老公寓,是全国性的问题。
另一些情景也颇让人尴尬,年纪大一些的失独父母入住养老院或住院治疗,均需子女签字,如果没有,则需所在街道或工作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据《中国新闻周刊》多方了解,大部分社区或原单位,都无承担这项职责的部门。“这需要承担一定责任,但是目前没有专门对口的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社区负责人说。
重庆市计生委曾对此做过一些尝试,却面临困境。比如,养老、社区服务归民政部门管,医保归卫生部门管,而住房则归国土部门管,计生委无法单方面出台一项政策,涵盖失独者的多方面需求,均需政府其他部门的配合与支持。这一问题在全国范围存在。
另外,失独扶助条例还存在不够透明、不够细化的现象。多位失独父母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自己并不知道国家有针对失独家庭的扶助金政策,所在街道办或居委会也并未通知其领取。
“国家出台扶助制度之初,只在计生系统内部执行,并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导致某些地方基层单位及失独家庭并不知情,未享受到优惠。”苗霞说。
国家及各地陆续出台的扶助政策中,均设置了年龄条件。比如女性49周岁节育期,或男性60周岁丧失劳动能力期。苗霞认为这种一刀切的分法也有不妥,“对一个48岁就无法生育的妇女,或者60岁前就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他们该怎么办?何况,年龄介于40岁至60岁间的失独人群,占相当大比例。”
失去独子后,大部分家庭考虑继续维持。如果年龄或经济条件合适,有人考虑再生育或再领养。即使这样,也将面临新的困境。
50多岁的陕西人张怀宇在孩子去世后的第三年,和丈夫收养了一个女婴。奶粉费、保姆费每个月就要花掉两千多元。她算了算:老两口60岁时,孩子四五岁;70岁时,孩子才十几岁。“这一生,我们是享受不到她的赡养了。这就是命。”
失独暮年
孩子去世后,重庆老人陈茂虎逐渐淡离了曾经的社交圈。因为和同事、朋友聚会,他们都会谈到自己的孩子,陈茂虎听着心里不舒服。即使有人好心相劝:没有孩子也好,可以把精力集中到别的地方。他觉得,这种劝慰有些可笑,但也无奈。
逐渐被社会边缘化、标签化,《中国新闻周刊》在接触多位失独者后发现,陈茂虎的孤立代表了失独人群的普遍心理转变。
“对于‘失独’这个称谓,实际上我们也很痛苦。就像癌症病人,虽然得了病,但并不愿被称为‘癌症患者’。”陈茂虎说,这个称谓,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心理上的伤害。
上世纪80年代,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公开信》提出为达到 “争取在20世纪末把全国人口总数控制在12亿以内”的目标,“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数以亿计的家庭响应了国家的号召。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家庭因故失去独生子女,失独成为现实问题。
一位失独父亲说,对一个家庭来讲,如果有两个孩子,一个出事了,至少还有个替代,作为精神支柱支撑这个家。但只有一个孩子的话,如果出现不测,这个家将完全塌架。
重庆社科院博士钱明亮表达了不同看法,他认为 “现在的问题是,这些家庭被贴上‘计生家庭’的标签。难道有两个孩子的家庭,就没有风险和困难吗?”
面对相似的境遇和家庭风险,失独者往往互相抱团。而类似的养老诉求,也将同病相怜的人凝聚在一起。
“某种程度上,彼此情绪的传染并不利于失独者走出创伤”。钱明亮指出,群聚有时反而会加剧问题,造成心理暗示,使失独者更加自闭,难以融入社会。
在钱明亮看来,情感陪护的重要,并不亚于物质帮扶。“依赖子女,是欠发达国家的表现。仅靠政府,工作没办法做好。”
他提倡发动民间组织,动员全社会共同帮助失独老人。“未来,失独者的养老问题将不再依赖单个家庭,而是建立在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之上,以满足老年人家政、生活照料、医疗培护、情感抚慰等多方面的需求。” (应受访者要求,部分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