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中国式过马路出于从众效应 个体担心被孤立
在那站着等,要被当成傻瓜
记者昨日调查发现,“中国式过马路”在宜宾并不少见
何谓“中国式过马路”?
日前,在网上流传一句话,“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这被称为“中国式过马路”。心理咨询师熊小冰说:“从其普遍性角度来说,是因为‘从众效应’,个体需要被社会接受、融入集体之中,让自己立足,否则就会被孤立。”
红绿灯前,停下电瓶车,眼睛除了瞄着前面川流不息的车辆,还要看着左右其他同行人的动态。只要车辆减少了,管它是否红绿灯,跟着随行大部队,便可以勇往直前。这是宜宾张先生每天早上几乎都会有的行车经历。日前,在网上流传一句话,“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这被称为“中国式过马路”。记者随即走访了宜宾各个主要路口,发现“中国式过马路”的市民还真不少。
记者直击斜眼瞄着对方 你闯我跟着闯
宜宾市戎州大桥南岸桥头是宜宾市较大的一个交通路口,连接从老城区出城的戎州大桥及主干道长江大道和戎州路。记者在此发现,在四个交通口几乎每个红绿灯转换时,都有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人和骑电瓶车的市民穿越道路。
张先生家住南岸,每天骑电瓶车经过该路段到老城区上班。“由于这里是个大路口,每天出城进城的车辆特别多,还涉及左转和右转的车辆,这里的红绿灯转换等待时间都非常长,在上班高峰期时要等一两分钟,等得心急啊。有时为了赶时间,也只有看准时机闯红灯了。”
每天只要远远看到街对面还是绿灯,张先生便加速行驶,想要趁着最后几秒冲过去,但往往事与愿违。郁闷的不止他,随行的电瓶车大队和行人除了不时看看面前川流不息的车辆和红灯,更不时斜眼瞄着旁边的行人。只要有人群开始穿行,管它是红灯还是绿灯,张先生也就跟着大队伍闯过去。
记者走访宜宾市戎州大桥桥头两端、沃尔玛商场、叙府商场、中山街等大小交通路口,发现“抱团闯红灯”情况均存在。在戎州大桥桥头观察了近一个小时,记者发现,每个红绿灯转换信号周期内都有人在闯红灯。不过有趣的是,行人判断当下是否闯红灯的一个主要依据是当时车流量,如果车流量还较多,闯红灯人数较少,反之则默契地抱团闯红灯。
并且闯红灯的时间也有规律,在红灯刚开始 10 秒和结束前 10秒最容易发生。在戎州大桥桥头执勤的交管二大队陈警官解释,这是因为在红灯刚亮起时,其他方向通行的车辆才起步,车速比较慢,行人觉得相对安全。而最后 10秒,是因为直行车辆已经慢慢停下来了,正在通行拐弯的车辆车速也相对较慢。
各方说法口头劝导无效 处罚方式单一
一位带头闯红灯的宜宾市民表示:“虽然还是红灯,但前面已经没有车辆通行了,何必浪费时间呢?”多名跟着闯红灯的市民则称,“别人都在走,自己就跟着走了嘛。难道还一个人在那里站着啊,别人还以为你是傻瓜呢!”
对此,开车的李先生表示,有好几次绿灯都还没过,穿对街的市民便开始横冲直闯了,好几次都差点撞到行人,有时候火气大了一点就鸣笛抗议,或者开窗骂几句。有人还回骂道:“开车了不起啊,有本事,你撞过来撒。”搞得他当时相当郁闷。
叙府商场门口协助交通管理的张大妈表示,一个人闯红灯有时还能听劝,但一群人闯红灯根本就管不住。特别在红绿灯变换前几秒,“有时吹口哨警告那些要闯红灯的行人,人家还觉得我多管闲事。生命是自己的啊,但大家不听劝也没办法。”她叹了口气。
陈警官也表示,对行人闯红灯的现象,目前只能对其进行劝导,并没有其他处罚方式。而能不能听进去,下次会不会再犯则不能确定。“另一个原因是,有些市民不懂交通规则。例如,市民闹不懂一个路口四个方向红绿灯的时间差问题。只要看到其他方向的交通灯亮起红灯,就不管正要通行的方向是否还是红灯,是否还有转弯车辆,便开始起步。有时候车辆行人都不谦让,会发生擦撞的危险。”陈警官有些无奈。
心理专家
从众效应引起 存在侥幸心理
“‘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在全世界都存在,只是在中国比较严重。”心理咨询师熊小冰说,“从其普遍性角度来说,是因为‘从众效应’,个体需要被社会接受、融入集体之中,让自己立足,否则就会被孤立。就说过马路,看着大家都不管红灯过去了,而自己或少数几个人等待的话,就会被更多人孤立,甚至被讥讽虚假、做作。个体为了融入群体,几乎没有判断能力,也不会理智思考。”
至于为何在中国该现象尤为突出,熊小冰则表示,这里面有国内的一些不好的文化观念。“首先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人做什么都将讲人情,认为规则是人制定的,所以对某些规则看得很淡甚至忽视,其次存在侥幸心理,人们往往会认为自己不会被逮着,不会出事的。况且看到别人都走了,别人都没有出事,自己当然也不会了”。
“但闯红灯让公众处于不安全的状态。”熊小冰说,“因为危险的未知性与突发性让公众的安全极其不稳定。而且从众效应还会把危险放大,把公众心里对危险的警惕降低。”更严重也更具有普遍性危害的是,一旦“侥幸心里”成为公众的惯性思维,都习惯了用侥幸心态去做事,那危害性就更广泛了。
对于如何减少这种现象,熊小冰表示,首先就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给予比如协警之类的管理人员更大更多权力,建立相应的“处罚机制”,对违规现象给予适当处罚。“当处罚超过了人们心理接受能力,那就会注意自己行为了,违规现象也会减少。”其次,要加强公民自我道德约束,“这个需要从公民、学校及家庭教育等方面入手。”
“增加更多公益性广告路牌,在路口写一些暗示性话语,提醒公众违规可耻而且危险。特别让载着小孩的父母认识到,他们闯红灯的行为会深深影响下一代对交通法规的看法。”熊小冰建议说。(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王欢 实习生 王洪鑫 陈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