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网上营救被劳教母亲:让她像人一样活着(2)
食言的母亲
在母亲被劳教后,郭大军在自己名为“恨世狂人”的博客上撰写了题为《妈妈是个劳改犯》的一组文章。其中写道:“我无奈,更无助,我找不到一个说理和解救妈妈的部门。我真的不想让妈妈再上访了,因为没有用,人还受折磨。我只想这次救她出来后,带她离开兰州。人生不过百年,希望她在晚年能免除牢狱之灾,能忘掉仇恨。地没了,房子没有,不要紧,只要妈妈别受这个罪了。”
随着媒体报道和博文的转载,赵梅福被劳教后不久,被以健康原因放出。同年九月,郭大军成为北京理工大学的研究生新生。
本以为可以和母亲兑现“不再上访”的约定,但母亲赵梅福却选择了食言。在2010年被劳教后,她曾提出行政复议,未收到任何回复。被放出后,官方对此也没做出任何书面说明,此后赵梅福继续进京上访。
特别是儿子考取了北京高校的研究生后,赵梅福也加快了进京的频率。
本月2日,赵梅福准备了油饼、核桃等特产后,再次从皋兰老家出发进京。郭大军回忆说,4日那天,母亲冒雨抵达时,身上已被淋湿。在旅馆安顿好后,他便忙于自己的毕业论文。在此期间,母亲还希望儿子能够帮她打印一些上访材料,但因种种原因,被郭大军说服,赵梅福答应放弃上访,“等明年两会时候再来试试。”
11月7日,接到母亲的辞行电话时,正忙于硕士毕业论文的郭大军未去送行;11日晚,母亲再次来电,说她在北京西站火车站被警方带走,并送往甘肃省驻京办,郭大军仍未感诧异——毕竟母亲此前曾因进京上访被遣返过。
但这次不同。11月12日,赵梅福被带回兰州随即被再次劳教。当晚,郭大军姐姐去甘肃省女子戒毒康复中心领到一份劳动教养决定书和一份证明材料。
郭大军事后发现,姐姐领到的这份《劳动教养决定书》(兰劳教[2010]83号),是警方直接在兰州市劳教委2010年做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上改签而成的。左下角空白处手写“赵梅福于2012年11月12日投送甘肃省女子戒毒教养所,期限为2012年11月12日至2013年11月11日”字样。手写部分落款为兰州市皋兰县民警魏永斌、魏青万,落款日期为11月12日。
郭大军说,父亲曾想探望妻子,但是被拒绝了。
为救出赵梅福,郭大军一家多口随后集体进京上访。郭大军介绍,截访人员11月16日与包括郭大军在内的家人进行了谈判,并许诺20日前给个答复,但未兑现。
“让她像人 一样活着”
为了救出被再次劳教的母亲,郭大军不得不再次选择,舍下了毕业论文,开始在网上求助。博客、论坛、贴吧,郭大军趴在电脑前,尝试着各种可能引起别人关注的路径,但收效甚微。经人指点,他在微博中找到了同校的法律学者徐昕。
11月19日夜,郭大军一夜未睡。次日凌晨时分,他将斟酌了一夜的申诉书放到微博中,并转给了徐昕。天亮后,徐昕根据留下的联系方式找郭大军核实了此事,并帮其转发了那条微博。
微博中,郭大军质疑兰州市劳教委的决定在程序上违法,更为母亲感到冤屈,请求撤销对其目前的劳动教养决定。随着数以千计的转发评论,一场轰动全国的“微博救母”就此展开。
媒体介入后,皋兰公安回应称,2010年因身体原因对赵梅福的劳动教养暂未执行。“2012年11月,我局经回访调查,发现其多次到北京。我局立即报请法制部门批准,并于2012年11月12日将赵梅福从北京接回并投送至劳教所。”
在母亲第二次被劳教后,郭大军曾向人请教。有朋友告诉他,只要交纳一定罚金,并写下保证书不再上访后,人即可放出,但郭大军拒绝这样做。“现在不仅是能不能出来的问题,更是关于尊严的问题。”
郭大军担心自尊心极强的母亲,能否挨过这一劫。他说,上次母亲被劳教后,不再喜欢出门,更多时候喜欢独处。他希望能把母亲“有尊严”的救出,“将来让她像人一样活着,远离那些欺凌和不公。”
这个因母亲的上访,而被改变了人生命运的西北小伙子,再次站在了选择的十字路口。如果不出意外,他极有可能在明年得到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一并解决北京户籍等问题;但如果把母亲的事闹大,难免给这个“劳改犯”的儿子,带来不可预知的影响。
也有人好心劝他,叮嘱不要偏激。但这一次,郭大军选择了像母亲一样倔强,年届三十的他担心子欲养而亲不待。“如果工作丢了,可以再找,但母亲只有一个。”
11月25日,郭大军和两名律师飞赴兰州,准备用法律手段将母亲救出。
临行前天,郭大军在微博中写出了自己的愿望:希望这次回家能在律师的帮助下,依法救出我的妈妈,给她一个公道,在她二十多年的上访路上画一个句号。也希望从此将这一页翻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