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款被抢市民见义勇为 歹徒撒钱跑路获重刑
中新网上海11月27日电 (陈静王治国)谎称低价出售黄金,趁被害人携巨款交易之际实施抢劫,被害人与见义勇为的市民当街追凶,歹徒当街撒钱逃窜……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今日透露,该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宛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一万元;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罚金五千五百元。
2012年1月9日傍晚,浦东芳华路上两名手拿背包的男子慌张逃窜,一名满脸是血的男子紧跟其后,边跑边叫“抢劫”。一名中年女子随后赶来,周围市民见状帮忙追凶。两名歹徒看到难以脱身,不仅将装钱的背包扔掉,还将抢到的钱往天上一撒,一时间,街上突然下起“钞票雨”。
拿着大家帮忙追回的背包和钞票,中年女子经清点,包里放的11万元都在,捡回的钱是9700元。
中年女子说,两名歹徒将自己的丈夫打伤,抢走装有11万的包以及他裤兜里的1万元和一部手机,幸好自己一直跟在后面,并有众多好心人见义勇为,才得以及时追回钱款。
警方接警后赶到现场,在附近街道找到了被丢弃的手机。
经询问,中年男子姓周和妻子余女士在上海做金银加工生意。1月8日晚上,周某接到电话,说有价值十三、四万的黄金要出售,让他准备十二万现金,第二天到浦东芳华路地铁站附近交易。打电话来的姓宛,东北人,周某因曾与他有过生意上的往来,所以深信不疑。原来,临近年关,宛某囊中羞涩,找来朱某,并商定,以出售黄金为借口将周某骗出来,由朱某假扮执法人员,将钱“黑”掉,如果不交钱就抢。他们还找了两个帮手。
事发当天,四人来到约定地点,宛某等提出不如直接抢。周某出现后,就发生了当街抢钱的惊人一幕。警方通过调阅道路监控录像,锁定了四名犯罪嫌疑人。2月初,宛某、朱某相继落网,另两人逃逸,警方目前仍在抓捕当中。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宛某、朱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宛某提出犯意,授意朱某纠集具体实施人员,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朱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鉴于宛某、朱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赃款赃物已经被及时追回,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据此法院酌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