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川回应无消防车致误灭火时机:普遍现象
11月28日,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一购物中心发生大火,但由于该县消防大队无消防车,只能从百公里外的延安市区调集消防车救援,从而错过最佳灭火时机,有消防队为何无消防车?29日上午,延安市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就此事对记者做出了回应。
据新华消息报道,昨日的大火发生在延川县文化局大楼和相连的文化艺术购物中心万余平方米的大楼,大火发生时为上午6时许,但截至14时,现场仍浓烟一片。报道称“延川县城虽配有消防中队,但连一辆消防车也没有,错过最佳灭火时机”。
延川县政府通报,火灾发生后“同时调集甘谷驿油矿、永坪炼油厂、青平川采油厂、延安消防支队消防车19辆,调集消防官兵178人、武警及公安干警 300人、人武部民兵应急队员80人,全力灭火,至10时,火势已完全控制,无人员伤亡”。
“不仅仅是陕西,在全国还有很多地方也没有消防车,这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29日上午,延安市消防支队一位不愿具名的负责人向央视网记者透露,目前延川县的公安消防中队正在筹建中,到今年年底就能投勤服役。
记者注意到,延安市直到2011年7月底才在吴起县成立了第一个公安消防中队。
而延川县目前还只有消防大队,共两名工作人员和一辆消防宣传车,不具备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的功能。“县上的消防经费是由当地政府承担,我们只负责派兵,而延川县又是国家级贫困县,同时,这里面还有一个编制的问题需要解决,”这位负责人说。
实际上,早在2008年11月下发的《延安市消防工作2008年—2010年发展规划》中,就曾对消防设备问题作出明确要求,“各消防队站应根据消防业务需要添置部分车辆,淘汰更新满服役年限或不能担负执勤任务的消防车,新建消防站应按标准一次性配齐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王甲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