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raybetapp瀹樻柟涓嬭浇 | raybetapp | 国际| 军事| rayapp涓嬭浇 |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东仁化县红会原副会长醉驾撞死1人获缓刑

2012年12月05日 08:02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据《深圳商报》报道4日,广东韶关仁化县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该县红十字会原副会长李涛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致一人死亡,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2年。

  今年6月20日20时许,被告人李涛醉酒驾驶粤FSZ009小型普通客车沿106国道从南往北方向行驶,行至仁化县黄屋变电站路段,追尾碰撞前方骑自行车的被害人彭某安,造成彭某安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彭某安经医院抢救无效于6月29日死亡。经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彭某安系颅脑损伤死亡。仁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该事故认定李涛承担全部责任。

  仁化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李涛违法醉酒驾驶机动车,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李涛有自首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且李涛先期能积极支付被害人的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后又与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赔偿调解协议,支付了属于其赔偿份额的大部分款项,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亦可从轻处罚。但其醉酒驾驶,亦应酌情从重处罚。

  据此,仁化县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李涛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2年。

【编辑:段红彪】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