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努力扩大残疾人就业 西安等地出台追责制度
中国努力扩大残疾人就业
2012年国际残疾人日刚过,张瑞红就开始期盼下一个残疾人节日的到来。
40岁的张瑞红是山西省阳泉市一家电缆企业的员工,他是一名肢残人士。小时候因为小儿麻痹症,张瑞红的腿出现残疾,毕业后由于找不到工作,在各个城市间流浪打零工,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
2007年,山西鑫源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政策驱动,开始招收残疾人就业。张瑞红和其余十余名残疾人成为首批幸运儿,从此过上了年收入4万多元的稳定生活。
张瑞红是中国近年来扩大残疾人就业计划实施以来的受惠者。多年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致力于残疾人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国残疾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了极大改善。
中国政府的残疾人工作中,重中之重是扩大就业,为其提供公平的经济机会。2007年,国务院颁布了《残疾人就业条例》,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等一系列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措施。
山西鑫源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泸云说,根据这一条例,刚刚成立的公司从2007年开始大批招收残疾人,目前221名员工中,有134名是残疾人。
目前,中国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达到3109个。中国残联在今年3月底发布的《2011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1年,中国城镇新安排31.8万残疾人就业。全国城镇残疾人实际从业人数440.5万,农村残疾人从业人数1748.8万。
然而,中国残疾人就业状况以及经济机会的平等获得仍然不乐观。不久前,全国人大的一份报告中指出,中国残疾人就业得到改善,但残疾人就业有关法律规定未能有效落实。
报告中说,在已经就业的残疾人中,虚假就业、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时有发生;很多单位本来有适合残疾人工作的岗位,却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中国政府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包括全国人大在内的一些部门近期再次要求,要认真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西安等地区还出台了追责制度。(记者 张羽 叶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