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毁林建墓吞300亩 人大代表举报审批造假
在湘潭市九华经济开发区,今年7月已动工扩建一个总占地400多亩的经营性公墓。这个“公墓”从一开始就受到各方批评(本报2010年12月13日《殡仪馆引资扩建商业墓地引争议》对此作过报道),因为它不仅占用了长株潭核心区域的宝贵土地资源,而且当地人大代表监督发现,该墓地涉嫌伪造政府主管领导签字、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土地使用手续,存在违法问题。
近日,省民政厅、湘潭市人大城环委等相关部门已展开调查。
【质疑】毁林建墓一口“吃”下300亩
从长沙学士收费站上高速,经过15分钟的车程,就到了湘潭市九华经济开发区,再坐5块钱的摩的就到了狮山村。
“真是想不到,这么好的青山几天时间就被毁了。”12月21日,一位名叫李金华的村民指着不远处的施工现场说,村里的大部分林地都被征用建墓地了。
如今,李金华的田地包括房子都将被扩建的湘潭市天福陵园吞噬。“近20年来,村里的土地多次被眼前的陵园蚕食,这次竟然一口气‘吃’下了300亩。”
穿过李金华家屋后的小树林,眼前的墓群非常壮观,墓地距村民的房屋不到200米。“我们村都快被包围了。”村民说,在月冷风清的夜晚,根本就不敢出门。
在天福陵园的“工程建设规划图”上,记者看到扩建后陵园总用地面积将达378亩,从九华经济开发区南边的羊牯路一直往北延伸到学府路,距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校区不足500米。
“这可是长株潭城市群的核心管制区,怎么可以建墓地呢?”一位村民表示质疑,他说,早在2010年1月1日,省政府就公布实施了《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将天福陵园所在的响水乡列入了“生态绿心区”范围。条例明确,长株潭核心区公墓殡葬设施在城市核心区内不得进行采矿、开山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更不得设置殡葬设施用地。
【争议】以公益事业为名骗取划拨土地
但天福陵园还是于今年7月破土动工,并且声称已取得开发项目的全部许可。
此事也吸引了多位湘潭市人大代表的关注。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常委贺斗虚在天福陵园提供的一份呈批材料中发现了疑点。他说,项目最为关键的湘潭市人民政府审核意见栏的主管副市长签名不清,市人大便邀请该副市长确认,结果发现这些签字与另外一份文件上的笔画和字间距离完全相同。
“其实就是将该领导以前签发过的文件上的名字复印过来。”贺斗虚说,正是这些假冒的审核意见,天福陵园扩建项目才于2010年6月顺利拿到省国土资源厅发放的土地使用证。
此外,在天福陵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人大代表们发现,项目名称写的都是“湘潭殡仪馆”,用地性质是“划拨给殡仪馆”。也就是说,天福陵园是通过湘潭市殡仪馆公益用地进行审批的。
对此,天福陵园的解释是: 2010年3月,湘潭市殡仪馆出资250万元(占股25%),民营企业湖南群志投资公司投资750万元(占股75%),共同成立天福陵园有限公司。在办前期手续时起的名字,所有的文件和手续都是湘潭殡仪馆。
很明显,天福陵园已从一个公益的殡葬项目异化为商业项目,那块被政府划拨过来的地不仅有产权,同时还以每平方米不低于4000元的价格出售墓穴,这几乎就是一个从公益到商业“完美”转身的过程。
代表直言
林地被蚕食,“绿肺”被破坏
实际上,早在2008年国家民政部就下达了170号文件,要求“各地原则上不再许可建设经营性公墓或扩大既有公墓占地面积;民政机关不再作为发起人或投资人,参与经营性公墓”。 天福陵园因此在2010年的立项初期便争议不断,项目一度搁置。
然而,两年过后,一个争议不断的项目仍然堂而皇之地扶摇直上,“说到底就是利益在作怪,陵园经营者可获得的利益数目惊人。”贺斗虚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目前长株潭地区的普通公墓标准,一亩地可以开发200个墓穴,每个墓穴的平均售价在2万元左右。“300亩地开发成公墓后,将可以带来数亿元的市场价值。”贺斗虚说,目前湘潭市人大正在与纪检监察部门协作,调查项目背后可能隐藏的违法问题。
“天福陵园项目可能引发的后果仍将持续发酵。”贺斗虚表示,随着陵园规模的逐渐扩大,成片的林地逐渐被蚕食,长株潭核心区内被称之为城市“绿肺”的森林资源逐渐被破坏,最终导致环境的恶化。此外,陵园还可能加大未来依法纠正违规用地的经济成本,激化执法机关与“丧属”的矛盾,“法不责众”的潜规则将使纠错成为泡影。
部门说法
未获得民政部门批复 属非法公墓
12月21日,记者致电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 截至目前天福陵园确实未获得省民政厅的批复,从这个层面上说,属于非法公墓。但是,非法公墓的查处涉及公安、民政、工商、土地管理、城管等多个部门,现阶段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不完善,很难统一行动。同时,目前在处理非法墓地时,虽有可以没收非法所得、实行行政处罚的规定,但因缺乏强制性的执法手段去检查和认定非法所得的来源和数量,给实际处理带来困难。三湘都市报 刘璋景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