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救助孤残儿童地方政府不能当“甩手掌柜”
河南兰考民间收养所火灾引社会强烈关注
救助孤残儿童地方政府不能当“甩手掌柜”
照片里,漆黑的墙壁、因火烧而炭化的家具,一如其他火灾现场。只有“幸存”的简陋高低床、杂乱的儿童衣物被褥告诉人们,这场火灾何其凄惨——7名儿童在大火中丧生。
这7个孩子曾经都是弃婴,因为遇到了一名叫袁厉害的中年妇女,住进了这个位于河南省兰考县城关镇的“家”里。只是,他们依然没有摆脱多舛的命运。2013年1月4日8时30分,他们在这个“家”里被大火带走。
谁来为这7个稚嫩的生命负责?当地政府首先找到了失火家庭的“户主”袁厉害。据报道,早在上世纪80年代,袁厉害就开始收养弃婴和孤儿,后来越收越多。此次罹难的7名儿童就是袁厉害收养的弃婴。兰考县民政局局长杨佩民认为,袁厉害的行为“合情合理不合法,严格讲,这样的私自收养是不允许的”。按照收养法等有关政策法律,袁厉害收养弃婴的行为并不符合程序,多年来民政部门也从未给其出具过收养手续和证明。
板子打在袁厉害身上,遭到了社会的质疑。有评论认为,明知袁厉害不具备收养资格,有关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对此,兰考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07年以来,兰考县、开封市民政部门及福利院领导多次与袁厉害沟通,要求其交出收养儿童,由政府统一收养。之所以没有进行强制移交,是考虑到孩子们长期和袁厉害生活在一起,产生了感情,担心造成心理伤害。
而兰考县副县长吴长胜表示,考虑到袁厉害的做法是一种珍惜生命、社会担当的爱心之举,因此政府部门对其收养行为采取了默许的态度。
“对于不符规定的行为,当地政府有监管的责任,不能采取放任的态度。”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说,即便是考虑到孩子与袁厉害有感情,不好强制移交,当地政府也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如提供住房、资金支持等改善收养弃婴的条件,不能在知情的情况下怠于履行自己的职责。
据了解,公众对兰考县政府的质疑,并不止于对袁厉害收养行为的管理上,更为重要的是,本应由当地政府部门承担的救助义务,如何落在了个人身上?
“救助孤残儿童,是政府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王敬波说。
据了解,早在2006年,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等15部门就下发了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高社会福利水平,为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和健康成长创造条件。要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孤儿救助保护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制定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康复、医疗和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营造保障孤儿合法权益、有利孤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而兰考县民政局提供的一份材料称,造成袁厉害违法收养不能控制的更深层次原因是,全县至今没有一所儿童福利机构,县民政部门安置弃婴的方式只有送到开封市儿童福利院,而早年开封市儿童福利院养育条件有限,不能做到送一个接一个。
“即便存在资金不足、缺乏相应机构等问题,地方政府也有责任动员社会力量,拓宽救助渠道。”王敬波说,对孤残儿童进行救助,应考虑多元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家庭对孤残儿童进行收养。家庭式收养一方面对于孩子的成长有利,另一方面也可以解决财政资金有限的问题。但是,其中一个关键问题是,政府部门应该对家庭式收养加强监管,这是政府部门救助孤残儿童的一项重要责任。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认为,从孩子的成长来看,让孤残儿童在家庭环境下成长是比较理想的状态。但是,因为考虑到家庭、个人收养的动机可能会存在问题,所以收养法对个人收养的规定很严格。目前,可以考虑对收养法进行修改,并作出配套规定,严格规范家庭收养的程序。不过,在鼓励家庭收养等民间救助模式的同时,政府部门必须要承担自身的义务。
“政府部门对孤残儿童的救助应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资金支持,二是监管责任。”唐钧说。(记者 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