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妇扫墓烧冥币引发山火
3月24日,嵩明县嵩阳街道新春邑村六旬老人柴某上山扫墓,因烧冥币不慎引发了一场山火。当地扑火队以及干部群众500余人花了4个多小时,才将这场山火扑灭。这一山火事故,再次敲响山林防火警钟——清明扫墓,严防山火。
烧着的冥币被吹到荒草中
3月24日10点左右,今年63岁的柴某用背篓背着苹果、橘子、肉、冥币等祭祀物品从家里出发,准备上山扫墓。走了将近2个小时,柴某终于来到位于嵩明县嵩阳街道新春邑居委会上游水库面山的祖坟前。柴某家的祖坟总共有5座,且相对分散,柴某开始一个一个地祭祀,等她祭祀到第5座坟前时,刚将冥币点着,一阵风将烧着的冥币吹到一片荒草中。借着风势,山火立刻向周边蔓延,当时正好是下午1点30分左右。
“当时,一看着火了,我赶紧拿着柳枝扑打,无奈山火越烧越旺,我的手上、脚上都被飞起的火星灼伤了。”柴某在接受嵩明县森林公安局调查时表示,随后她赶紧下山,在其下山途中,县里的扑火队伍已经闻讯赶来。
“我们先后组织了500多名扑火队以及当地的干部群众、30台风力灭火机上山扑火。经过4个多小时的扑救,终于在下午5点30分左右,将明火全部扑灭,所幸没有人员伤亡。”嵩明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李晋表示,据监测,山上的风速达到每秒8米以上,如果不是发现及时,后果将不堪设想。
坟堂包干到护林员严防山火
李晋介绍,火灾发生后,嵩明县森林公安局迅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调查火灾原因,通过大量的深入摸排和走访,发现新春邑村村民柴某于案发当天在上游水库上山扫墓,有重大嫌疑。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柴某交代了在上游水库山上扫墓祭祀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的事实和经过。 目前,柴某已被森林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此次山火的过火面积、经济损失都还在进一步统计中。根据鉴定结果,柴某将被移送到检察院,由法院进行判决。” 李晋表示,清明将至,天干物燥且风力较大,一个小火星都可能引发一场大火。“呼吁广大市民上山扫墓时,要文明祭祀,坚决杜绝一切野外用火,一旦发生火灾,将依法进行严惩。”
李晋还表示,清明期间,嵩明县在各个进山口都设置了卡点,对上山扫墓的人进行实名登记,并进行严格排查。“此外,清明节期间,山上的每个坟堂都包干到护林员,每天早上8点到晚上8点,护林员都会对自己所管辖的坟堂进行严格监督,防止引发山火。”(张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