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移花接木”编造本地奸杀案 自首被罚
2013年06月07日 09:2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6月5日晚大约23时,清远百川网出现了一条骇人听闻的帖子,标题为“昨晚清远体育馆又发生奸杀案,有图有真相”,下面贴有一张女子倒在血泊中的照片。该帖子一经发出,就引来众多观众围观,部分观众甚至利用微博进行转载。目前,这名在网络上发表虚假信息的未成年少年曾某已经到清远市公安局光明派出所自首,被处以500元罚金。
曾某为清远英德人,目前正在飞来峡河鲜饭店工作,平时一有空就会上网。据曾某介绍,6月5日晚约23时,他在QQ空间上看到了一条名为“体育馆西门又发生奸杀案”的信息,里面有若干张一名女子倒在地上鲜血直流的照片。在没有弄清楚情况的前提下,曾某自行在清远百川论坛网发了一个名为“昨晚清远市体育馆又发生奸杀案,有图有真相”的帖,并附上其在QQ空间上看到的照片。
第二天早上,曾某在网友的评论中,发现自己发表的照片上的事故并非发生在清远,而是发生在外地并且已经被警方侦破的一起命案的图片。知道帖子在社会上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后,曾某马上将之前发表在百川网上的帖子删除,并自行到公安局自首。
鉴于曾某目前尚未满18周岁,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有关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对其进行500元的罚款。(记者/林晓琼 张俊)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