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吃顿46元“霸王餐” 拒绝付账被拘留5天
2013年08月01日 14:26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济宁一男子明知身无分文,还进饭店吃饭。他不仅要了酒、菜,还让饭店老板买烟。酒足饭饱后,他想溜走,被饭店的工作人员拦住,他耍赖拒绝付账。日前,孙某因吃“霸王餐”被济宁高新区警方行政拘留5天。
7月25日15时许,济宁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洸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某饭店内有人点了46元的酒菜,吃完后拒绝付账。民警赶到饭店内看到,一名男子满身酒气正坐在餐桌前,桌上放有一份炖豆腐、一份炖鲅鱼,桌子下面有一半斤装空白酒瓶和七个空啤酒瓶。
为什么拒绝付帐?孙某称,身上一分钱都没有。
没钱怎么还来吃饭?孙某说,他又热又饿,就到饭店吃饭了。随后,民警将他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孙某今年28岁,是在济宁城区干零活的务工人员。一个月前,他曾因吃饭不付钱,受到市中区警方的批评教育。
7月25日,孙某故伎重演,先要了一份炖豆腐和一瓶半斤装白酒。白酒快喝完时,孙某又让服务员加了一份炖鲅鱼和一捆啤酒。看到饭店老板外出,又让他捎了一盒烟。
孙某从12点一直喝到14点半。酒足饭饱后,孙某起身就要走,被饭店老板拦住。
孙某拒不付账,饭店老板只好拨打110报警。
目前,孙某被济宁高新区警方行政拘留5天。(记者 姬生辉 通讯员 黄倩 陈建申)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