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民对网络谣言普遍反感 称辨识有难度
当前各地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开展打击网络谣言行动。对网络谣言这事儿,普通市民怎么看?破解有何良方?记者今日在石家庄街头随机采访了10余位市民,大家普遍表示反感网络谣言。有关人士认为,破解网络谣言,需公民个人和政府部门共同努力。
市民对网络谣言普遍反感,但辨识有难度
26岁的祁宏从事广告业,她听说过网络谣言,对和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谣言,在无从辨别真假的情况下,可能会选择“宁可信其有”。她举例说:“比如前段时间说6个杀人犯越狱在河北横行杀人的谣言,我就信了,并且会多加防范。”
28岁的张喆曾多次听说过谣言,“我小时候听说要闹地震,大晚上都从家里跑出来。前段时间还有人说我们村附近的玉米地里,有人把小孩拉进去割肾,闹得人心惶惶的。”张喆表示,对于网络上的信息,每个人都有判断,但有些真的很难辨别,在与朋友聊天时,会当个话题聊聊。
20岁的学生李小烨说,她接触的网络谣言,多为一些耸人听闻、有关社会安全的言论,不过她表示相信社会上还是好人多,网上传的恐怖事儿,她一般都不信。从农村老家来石家庄务工的苗女士也说:“我觉得现在社会稳定,杀人犯越狱这类谣言,我就不会信。”
网络谣言的产生与传播,有造谣者、传谣者个人的原因,也有社会原因
“自己的话引来很多人关注,忽悠人成功了,可能也有成就感吧。”张喆认为,工作生活压力比较大时,有些人就会从虚拟的社会中寻找快乐,因此就催生了一些网络谣言。而在李小烨看来,造谣者也许是想造成社会恐慌,报复社会。
对于网络谣言产生的原因,祁宏认为,与现在社会追求猎奇有关,似是而非甚至不靠谱的谣言,很容易引起人们的关注。此外,网络传播方式便捷,鼠标轻轻一点即可转发,人们有意无意间传播了谣言。
52岁的王建霞也表示,人们对一些社会问题长期不满,造成心理不平衡,积聚到一个点,一些极端的人就会通过极端的方式发泄,造谣也许是这些人感觉没有代价的一种宣泄方式。
破解网络谣言需公民个人和政府部门联合努力
实际上,散布网络谣言,也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对于网络上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河北铭鉴律师事务所张国旗律师分析认为:一是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二是行政责任,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是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上的言论自由不能没有限制。”对于网络谣言的破解之道,河北省社科院新闻所副所长、研究员梁跃民认为,首先网民要加强自律,每个网民都要做谣言终结者,不信谣不传谣,对于有疑问、耸人听闻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言论不轻易转发,特别是网络大V,更不要成为网络谣言的发源地和推手;政府部门要成立联合辟谣中心,把各个职能部门集合起来,对谣言的内容做出及时回应,并通过媒体公布。(记者张娜 见习记者常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