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政协委员质疑残疾人停车位落实情况
昨日下午,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七小组分组讨论会按照程序如期进行。与往年不同,讨论的话题少了歌功颂德、少了成绩总结。来自各行各业的委员将身边的所见所闻,以及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话题带到了“两会”上。
“兰州大约10万个停车位,可没有属于残疾人的专用车位。如今在各方的呼吁下,停车位是有了,似乎让残疾人看到了政策落实的希望。可它们在哪里呢?兴隆山滑雪场划出10个残疾人专用车位,有几个残疾人会去滑雪?西固一个小区一次性划出18个残疾人专用车位,但小区里的残疾人只有5名。”政协委员傅连鸿开门见山,对我市残疾人政策的落实提出质疑。
“让开着助力车的残疾人去滑雪?简直是笑话!”许多委员对此表示出了质询与愤慨。
据悉,在本次政协会上,傅连鸿向大会提交了《关于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和免费停车的建议》。傅连鸿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共停车场应当按规定在方便的位置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供残疾人免费停放车辆。”而早在2010年1月1日甘肃省人民政府颁布第59号令和2011年兰州市人民政府第6号令《扶助残疾人规定》中也都有相同的规定。然而,历经几年时间,这些关爱残疾人的政策规定却迟迟没有得到落实。纵观全国,很多城市已经落实了残疾人停车位和免费停车这项政策规定,并且北京、长沙、西安、南京、南昌等地甚至已经开始第二次增加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和无障碍建设。虽然去年在社会各界的呼吁下,兰州在全市停车场设置223个残疾人停车位,但这些停车位却没有真正给残疾人带来便利。
这个话题引发的议论并不仅仅局限在事件本身上,进而延伸到提案的落实办理、切实解决老百姓的困难以及民主协商制度的完善,乃至当下正在进行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批判“四风”上。
“人民政协是人才荟萃的地方,而其参政议政的方式主要体现在提交提案、民主监督上。如何让提案发挥作用,就是要加大民主监督,促使协商议政成果都能迅速的得到采用,使其真正转化为为民谋福利,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项政策。”委员康新方说。(记者邵其珍)
专题:聚焦2014年地方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