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协委员建议用社会抚养费建失独养老院
社会抚养费怎么用?韩志鹏建议:
今年两会期间,韩志鹏将提交提案建议使用社会抚养费建失独养老院,他建议广州在这方面先行先试,作为试点,先建一所有一定规模的失独养老院。取得经验后,推广到市属各区,争取三年内各区各建一所。
居家养老不适合失独老人
韩志鹏在提案中提到,据2012年统计,广州有4200多个失独家庭。失独家庭的数量,在未来一段时期内还将持续增长。这个特殊的群体,日益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同情。
韩志鹏表示,居家养老一直是中国传统的养老方式,但失独则意味着这种养老方式不再适用于失独家庭。失独老人进养老院本是最合理的选择,但目前公办养老院一床难求,民政部门也没有为他们开辟特殊的保障通道。一些失独老人由于无人担保,甚至连私营养老院都进不去。养老院之所以不愿意接纳失独老人,除了担心失独老人的经济能力,还担心失独老人生病,无法提供专人陪同他们就医,做手术也无人签字画押。担心失独老人去世后,因为无直系亲属出面而难以办理后事。
提议各区都建失独养老院
广州有关部门正在对失独老人问题进行调研,准备出台一些对这个特殊群体的救助措施。究竟什么样的措施才能为失独家庭“兜底”?韩志鹏建议,广州先行先试,建造专门为失独老人提供配套服务的养老院,以此逐步实现民政部倡议的“失独老人由政府供养”的政策目标。
韩志鹏建议,失独养老院建设资金从征收到的社会抚养费开支。当然也可以专门从公共财政划拨。同时还可以争取福利彩票支持和鼓励社会捐建援建。其次,优先、无偿为失独养老院建设提供用地或场所。作为试点,先建一所有一定规模的失独养老院。取得经验后,推广到市属各区,争取三年内各区各建一所。
此外,韩志鹏还建议:争取放宽收养政策,为失独老人收养子女、重建完整的家庭创造条件;为失独家庭制定以房养老政策,使拥有房产的失独老人可以通过将房产抵押,以换取生活费。(记者王鹤)
专题:聚焦2014年地方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