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政协委员:尽快制定出租车合乘收费标准
“今天你被拼车了吗?”现如今,伴随着难打车的现状,很多经常打车的人之间会如此互相问候。的确漫长的等车,兜兜转转的绕行,没完没了的载客,让拼车成为一种“都市流行病”。两会外记者采访发现,现在“被拼车”的现象十分严重,怎么拼、怎么走、多少钱,都由出租车司机说了算,许多乘客对此感慨颇多。而在会内也有政协委员就解决这一问题提了不少建议。
会外:出租车变“招手停”
拦不到出租车的人站在路边心急如焚,很多出租车司机则不甘心丢下那么多的生意,只拉一个乘客“放空走”,于是就产生了“拼车”。家住东岗的刘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从城中心打车回家,经常会遇到拼车现象,有时司机会问她是否同意,而有的司机却不予商量。有时为了拼到一个顺路的行人,短短几百米能停好几次,时间也耽误了不少。
刘女士向记者反映的“拼车”情况,或许很多人都不会陌生。而据记者了解,出租车监督电话接到的投诉中排在前几位的就有:拼车、拒载等。拼不拼车不光看司机,也得问第一乘客愿意不愿意。有不少乘客反映,很多司机并没有与先上车乘客商量,就开始寻找拼车对象直接载人。拼不拼车将乘客与司机的关系变得很微妙。不少乘客表示,自己并不介意拼车,多拉一个人也是方便他人。但是不问我们愿不愿意,见人就拉,感觉像是坐上了“招手停”。
拼车在兰州目前已常态化,但一些乘客并不同意拼车,这些人对于拼车带来的乘车安全、行车路线、付费比率等问题表示担忧。“坐出租车就是为了方便省时,要是打个车费钱更费时的话还不如不打。”市民王云对拼车很谨慎。“有一次,我跟几个朋友约好去吃饭,着急打了车。司机中途又拉一乘客,我觉着顺路也无所谓。那位乘客着急要去汽车东站,司机为避开拥堵的路段就绕行了。这一趟车打的,时间耽误了,钱还得多付。两个人乘同一辆车,可表只有一个呀,计费根本没有依据嘛。白天拼车也就算了,如果夜晚出行,与陌生人拼出租车也觉得不太安全。”王云说。
对于这种现象,经常打车的赵强告诉记者:“出租车司机不管车上有多少人,都按照起步价格来算,要不就是大概估算一个价钱,这样不公平,因为拼车的人要去的目的地不一样,难免会绕路,如果按出租车司机的算法肯定不公平。虽然多收的只有几块钱,但让人很不舒服。
不过也有乘客表示,在出租车运力严重短缺的兰州,拼车对“打车难”有一定程度的缓解。但在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空白的情况下,拼车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负担、责任认定问题,却困扰着整个出租车行业。那到底能不能拼车呢?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我国涉及出租车行业的法律法规中对于拼车行为并无明文规定,《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仅规定“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乘他人”,兰州市政府于1999年11月出台的《兰州市小型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26条也规定“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他人”。该负责人强调,拼车的决定权在第一乘客,乘客在乘坐出租车时若遇到强行拼客,可以记下出租车车牌号及车行,及时向出租车所在车行或城运处反映。
会外出租车运力不足,多数市民默许拼车,让合乘出租车已成为常态,但是由于兰州市没有出租车“合乘”的相关收费标准,出租车“合乘”费用如何交付成为一笔糊涂账,一般情况下都是司机说了算,但很多时候司机和乘客各执一词,有时还产生纠纷,互不相让,甚至成为社会矛盾的隐患。对此政协委员赵春燕建议我市应该尽快制定出租车“合乘收费”标准。
她在提案中说,首先为了保障乘坐出租车乘客的权益,须经第一乘客的同意方可“合乘”其他乘客;其次,在兰州市出租车资源满足不了市民需求的情况下,允许“合乘”客观存在。因此兰州市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合乘”细则、收费标准;另外我市相关部门也可学习借鉴外省市经验,使收费更趋合理。
而针对于这一情况,另一位政协委员也对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其实,我并不反对拼车,拼车也是对资源的整合利用,但是拼车产生的纠纷却不在少数,因此我建议相关部门可以试着在出租车上安装两部计价器,并且根据上车的前后分类计费,允许拼车也只能是在两方之间,最好不要有第三拨拼车者,另外也可以在出租车上安上较多的监控设施,确保拼车者的安全和出租车司机的规范操作。”(记者颜娜)
专题:聚焦2014年地方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