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政协委员呼吁制定出租车“合乘”收费标准
为缓解高峰期“打车难”,“拼车”不失为一种既省钱又省时的解决办法。继省政协委员在今年省两会上提出了“实行拼车计价制度”的相关建议后,在此次“两会”上,市政协委员赵春燕又提交了《关于尽快制定兰州市出租车“合乘收费”标准的提案》,希望能通过“合乘”的方式来缓解“打车难”问题。
出租车、乘客:愿意接受“合乘”
赵春燕委员在调研中发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出门乘坐出租车已成为市民生活的必需。但是由于交通拥堵和出租车数量不足等因素,在我市合乘出租车已成为常态。基于我市目前还没有出租车“合乘”的相关收费标准,出租车“合乘”费用成为一笔糊涂账,一般情况下都是司机说了算,但很多时候司机和乘客各执一词,有时还产生纠纷,互不相让,甚至成为社会矛盾的隐患。
那么,对这个所谓的“合乘”建议,出租车司机和乘客是否愿意接受呢?记者对此进行了随机采访。出租车驾驶员韩师傅表示:“如果真能出台合理的‘合乘’制度,我们当然愿意。有时候遇到堵车,能多拉一个人也算是能挽回一点损失。就算给乘客们一些优惠,也比只拉一个人强吧。”
在一些被采访的乘客中,也有少数人不愿意和他人“合乘”,但绝大多数人还是赞同这一观点。家住双城门的王嘉栋说:“放在以前我也许不愿意和别人‘合乘’一辆出租车,但就现在的实际情况来看,在高峰期或雨雪天打到车就已经谢天谢地了,哪里还会介意那么多。如果真能制定合理的‘合乘’收费制度那就更好了,这样一来我们老百姓打车也能得到一些实惠。”家住永昌路的胡先生表示,这一制度能否实施好,完全要看制度是怎么定的,最好能兼顾到出租车司机和乘客双方的利益,不然的话,产生矛盾是避免不了的。
借鉴外地经验
制定“合乘”细则
针对此类问题,赵春燕在提案中建议,为了保障乘客的权益,出租车驾驶员在拉载其他乘客时,必须先经第一乘客的同意。这样一来,就能尽可能避免乘客与驾驶员之间的矛盾。此外,最重要的就是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合乘”细则、收费标准。在这一方面,可以学习借鉴外省市经验,使收费更趋合理。
在搜索网站上输入“出租车拼车”后就能看到,北京、苏州、杭州、长春等多地都已允许或试验出租车“合乘”。在北京,乘客“合乘”将各付共同路段车费的60%,也可以打印多份发票。如果是两人同时上车,但先后下车,那么先下车的乘客负担当时车费的60%,后下车的乘客负担合乘部分的60%车费以及单独乘坐路段车费,多人乘车付费方式以此类推。
其实,在今年1月召开的政协甘肃省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民进甘肃省委员会就曾提出过相似的提案。《提案》中提出,目前的兰州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中严禁强行“拼车”,但在实际中,存在着不少自愿“拼车”的行为。本着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目的,“拼车”符合当代社会发展的需求,因此兰州市可以借鉴其他城市关于合理“拼车”的计价收费方式,既缓解了广大市民出行难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出租车司机的收入。(记者杨彬)
专题:聚焦2014年地方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