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少年为朋友过生日庆祝 醉酒骑车闯红灯撞人
5月1日,三名少年为朋友过生日庆祝后,酒后共同骑行摩托车,结果不仅闯红灯,还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摩托车骑车人小华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将被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
停车避让仍被撞
5月1日13时许,含山县居民朱某骑电动车带着双胞胎儿子,在环峰路政府路口正常行驶,忽然发现右侧有三个人骑着一辆摩托车闯红灯向她的方向快速驶来,朱某本能地停车避让,但还是被对方摩托车撞到。
事故发生后,朱某当即报警,并牢牢将骑车少年抓住,防止其逃跑。含山交警大队事故民警很快赶到。经了解,骑摩托车少年小华仅16周岁,含山仙踪镇某村村民。
在现场小华及其朋友对民警态度蛮横,称是朱某骑车撞了他们。看到小华说话时嘴里透着浓浓的酒气,民警依法将小华带至县医院提取血液以待司法鉴定。
随后的工作中,民警调取了事发路段的监控视频,监控清楚地还原了小华三人一行骑摩托车闯红灯撞到朱某电动车的全过程。通过监控追踪,民警发现小华在通过前一个路口时同样是闯红灯通过,而在朱某经过的路口,小华骑着车直直冲向已经停下的朱某,朱某避让不及,双方都翻车倒地。朱某的两个孩子年龄较小,被撞后因受伤被送往医院。
年满16岁便可获刑
调查中民警发现,小华由于年龄不够并未登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行乘车的二人也均是未成年人。当日下午,小华的家人闻讯从仙踪老家赶到交警队,其父母在不断地斥责小华的同时,表示愿意配合交警部门做好事故伤者的治疗工作。对于朱某孩子的伤,他们愿意承担责任。
5月4日,经司法鉴定,事发时小华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1.0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警方表示,未成年人在生日聚会后醉酒驾驶机动车,可谓教训深刻,值得反思,事故的发生并非偶然,当事人及监护人的法律意识都非常淡薄。民警在深表惋惜的同时,依法对小华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文中人物为化名)(通讯员 朱丽莉 金陵晚报记者 徐千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