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称醉酒后遭老板性侵 因证据不足老板被释放
少女醉酒后被老板带入酒店,发生关系后,少女说是强奸,当时无力反抗;而老板一口咬定是双方自愿,甚至称事发后遭到家属的“勒索”。
昨日,顺德警方回应记者称,由于证据不足,当事人老板梅先生刑拘14天后被释放。
事件回顾:少女酒后被老板带入酒店
前日下午,在顺德大良古鉴村的出租房里,记者见到了15岁的少女琪琪。琪琪向记者回忆道,6月20日下班后,老板以庆祝为由一起去吃夜宵,“而我由于辞工过于兴奋,所以喝了十几杯啤酒,喝多了”,“期间,老板还当着同事的面说会送我回去,谁知被带进了酒店”。
“当时完全喝晕了,全身无力,只有模模糊糊的一点意识,根本没法反抗。”琪琪告诉记者,她不胜酒力,尤其对啤酒敏感,此前也有过醉酒的经历。对于琪琪的一夜未归,她的爸妈也是“担心了一夜”。其父邱先生表示,“以前老板也有带他们出去吃夜宵、唱K的经历,有时也是一两点才回来,但那一晚,他们一直无法联系上琪琪及老板,手机一直关机。”
但令邱先生想不到的是,第二天一大早,他来到琪琪上班的地方,发现琪琪和老板从同一辆车上走出来。而此前的电话中,老板梅先生声称,琪琪喝醉了,昨晚在一个女同事家过的夜。被当场“抓住”后,老板梅先生还说“对不起,让你们担心了一夜”,这让邱先生及妻子很生气。
随后,邱先生立即把琪琪带回家,并打了她两巴掌,这时琪琪才说出实情,“原来她喝醉后被老板强奸了”。随即,邱先生带琪琪前往医院检查,并报了警。
警方通报:因证据不足嫌疑人被释放
昨日,顺德警方向记者回应称,6月21日,大良警方接到事主黄某报案后,于当天将嫌疑人梅某抓获。经收集相关证据后,大良警方于6月27日依法向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梅某。7月4日,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梅某。刑拘14天后,因证据不足,梅先生被警方释放。
据记者了解,梅先生承认,他的确当晚和琪琪发生了性关系,但一口咬定,琪琪当时是自愿的。对此,琪琪及家属都很气愤,他们告诉记者,“如今老板梅先生扬言琪琪是在诬陷他,还要告我们”。
据介绍,老板梅先生为30多年的中年男子,已有家庭,并有一个10多岁的儿子。事发后,她的舅舅、姐夫也曾找过邱先生一家,希望可以和解,但随着梅先生被释放,“他们的态度立刻变了”。
昨日,当事人梅先生称,“事情发生在6月,公安机关已经处理完毕。但近日有媒体报道存在失实,偷拍和录音未经允许,对我造成不良影响,我已经委托律师起诉。且案件涉及隐私不便接受采访。”而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梅先生还表示,事发前,他和琪琪的关系就“很暧昧”,事发后也遭到琪琪家属的“勒索”。(记者陈绪厚、曾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