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简政放权以群众满意为依归
15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回答记者关于简政放权改革的问题时表示,改革确实很疼,而且在加深,面还会扩大。因为简政放权是政府的自我革命,削权是要触动利益的,它不是“剪指甲”,是“割腕”,忍痛也得下刀。
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是本届政府一直念兹在兹、全力推进的大事,两年内完成了当初提出“本届政府下决心要削减三分之一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简政放权,只争朝夕,用“壮士断腕”来形容并不过分。
广州在简政放权上当仁不让,一马当先。2014年8月4日,“广州市下放各区实施的具体事项目录”将25项原来由市级批准的事权下放到区级管理。去年,广州动态调整99项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公布10个部门权责清单,推进居民办证制度改革,95.7%的行政审批事项可网上办理,再次见证广州简政放权的执行力。在今年1月召开的市委十届六次全会上,市委书记任学锋提出,“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推进简政放权,实施财政体制改革,促进市区两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可以预见,随着广东自贸区建设的推进,广州在简政放权上无疑将快马加鞭,继续领跑。
简政放权,要放多少才合适,没有一个客观的、具体的标准,以下放权力的数量来评价简政“含金量”也未必准确,或许那些“压箱底”的才是真正“好货”,但有一个主观的、终极的标准,那就是群众的满意度。说到底,简政放权就是一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权力再分配过程,简了多少政,放了多少权,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放得够不够,效果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因此,群众满意度应成为各级政府简政放权的依归。
应该说,对简政放权过程出现的“中梗阻”,群众是不满意的。顶层简政放权决心很大,力度不小,部分地区和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却“挑肥拣瘦”,有利就执行,无利不落实,以致出现“上焦、中温、下凉”的怪现象,让简政放权效果大打折扣。对“放小权、抓大权”,群众是不满意的。放的是“边角料”,抓的是“紧俏货”,看上去下放了不少,实际作用却不大,也难以让群众点赞。对简政放权没有一放到底,被“红顶中介”截留接盘,群众是不满意的。具有官方色彩或背景的中介机构——“二政府”审批,未必比原来的行政机关审批更公平。对某些行政人员在简政放权之后当甩手掌柜,不作为,群众是不满意的。
在操作层面,以群众满意为依归的简政放权,事前要问需于民——哪些行政审批事项对市场作用弊大于利,且由市场机制可以自行解决,应该取消;哪些行政管理约束社会活力,放手给社会组织更合理、更高效,可以放手。从民意调查入手,列出负面清单,认准目标推进,简政放权方能更有成效。事后要问效于民——简政放权效果如何,群众是否满意,能打多少分?还存在哪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此时,“客户体验”帮助方案优化,提升服务品质。“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在此过程中,用效果说话,让群众评判,应成简政放权新常态。练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