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审结特大跨国毒品案 15人被判无期及以上徒刑
中新社郑州6月26日电 (记者 李贵刚)河南审结一宗特大跨国毒品犯罪案,2人被判死刑,4人被判死缓,9人被判无期徒刑。
河南高院26日通报称,2010年,孙高强等22人多次从缅甸将大量海洛因走私、贩卖、运输到中国境内。共犯之间分工明确,配合紧密,彼此之间多为单线联系,反侦查和逃避打击的能力都很强。
法院查明,被告人孙高强走私、贩卖海洛因3500克,被告人刘崇晓走私、贩卖海洛因4200克,被告人刘松晓走私、贩卖海洛因3500克,被告人刘二卡走私、贩卖海洛因3500克,被告人崔永召走私、贩卖海洛因2100克,被告人孙林林走私、贩卖海洛因4200克。被告人胡二涛贩卖、运输海洛因1399.9克,被告人李楠、闫艳红贩卖海洛因2539.29克、甲基苯丙胺121.17克,被告人张孝良贩卖海洛因1035.17克、甲基苯丙胺114克。
法院依法判处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告人孙高强、刘崇晓死刑;判处被告人刘松晓、胡二涛、王红旗、刘二卡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被告人崔永召、孙林林、李楠、闫艳红、张孝良、张国侨、李保军、代屯良、王松杰无期徒刑;判处被告人贾四、张彦民、刘浩果、穆浩伟、李旗有期徒刑2年至15年不等。
本案由河南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孙高强、刘崇晓走私、贩卖毒品一案进行死刑复核。
目前,孙高强、刘崇晓已被依法执行死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