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院成立50周年:让公平正义傲立雪山之巅
让公平正义傲立雪山之巅
——写在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成立50周年之际
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召开,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9月9日举行大会闭幕式,宣告撤销最高人民法院西藏分院,成立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从那一刻起,一个致力于守卫雪域高原公平正义的审判机构正式傲然屹立在雪山之巅。
50年过去了,在西藏自治区党委、人大领导、监督下,在西藏自治区政府支持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西藏高院带领全区各级法院一手反对分裂、打击犯罪,一手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50年,不过是人类历史长河中短暂的一瞬,但西藏法院在这50年里,却实现了审判机构从无到有、司法能力从弱到强、案件从少到多的巨大跨越,实现了司法审判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豪迈壮举,实现了司法改革下各项工作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始终践行着解民忧、护民权、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无愧宗旨。
50年的峥嵘历程里,西藏全区各级法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守护公平正义,打造司法高地。
50年的光辉岁月里,雪域高原法院人肩挑正义、手擎公正,把司法的阳光送到了大山深处、草原尽头。
50年来,在前行、摸索、改革、发展的道路上,西藏法院谱写出了一曲曲守护公平正义的赞歌。
维护稳定的决心——
长治久安的“护航者”
1983年4月21日,时任西藏高院院长的子成在西藏自治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上第一次作了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里清晰地记载着:各级人民法院把打击重大现行刑事犯罪、整顿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安定团结,作为人民法院保卫西藏治穷致富的重要任务来抓;组织力量,与公安、检察机关积极配合,通过打击整顿,全区城乡社会治安逐步好转,群众初步有了安全感,综合治理社会治安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
维护社会稳定、安宁,是西藏法院依法履行司法审判职能的神圣职责。
今天,西藏法院系统更是旗帜鲜明反分裂、保稳定,全力维护西藏长治久安。
2014年1月20日,在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上,西藏高院院长索达掷地有声的报告里,始终把维护稳定摆在第一位。
报告如是写道:“立足推进平安西藏建设,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和违法犯罪特点,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严厉惩处煽动聚集闹事、杀人、抢劫、盗窃、诈骗、毒品等各类严重犯罪行为,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275件,判处罪犯1427人,震慑了犯罪,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促进了平安西藏建设。”
50年来,西藏各级法院立足反分裂斗争主战场实际,牢固树立“稳定是根本大局”的意识,成为社会长治久安名符其实的“护航者”。
——2008年拉萨发生“3·14”严重暴力犯罪事件。面对尖锐、严峻的反分裂斗争形势,西藏各级法院整合优势审判资源,坚持政治眼光与法律智慧并重,全力抓好专案审判,把打击重点放在组织策划的首要分子、带头闹事的骨干分子以及证据确实充分的典型案件上,切实孤立、打击、惩处极少数,团结、教育、挽救大多数,实现了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与维护局势稳定的统一。
——2012年年初,西藏高院狠下决心:千方百计解决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工作。作为边疆地区的西藏,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压倒一切。涉诉信访积案大多是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影响较广的大案、要案,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这项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关系着社会局势和谐稳定。因此,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非凡。
西藏高院审判监督庭法官刘海霞向记者讲述了为了翟某前后长达26年的刑事再审案件,为了平息这位老人的怨和怒,专案组成员不远千里前往老人山东老家,积极协调解决其医保、养老保险、低保等实际困难,案件得以圆满化解。“通过此案的最终圆满化解,我们认为就算是罪犯,他也有起码的尊严,只有尽力维护才能让他们更加理解和信任我们的工作。”
一年多的时间,全区法院圆满化解和审结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范围广、危及局势稳定、关乎群众利益的大案要案,从另一个侧面奠定了社会稳定的基石。
司法为民的诚心——
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不管形势怎么变、条件怎么变、环境怎么变,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能变,群众立场、群众路线、群众感情不能丢。”这是西藏高院院长索达一再强调的司法为民理念。
过去的50年,也是西藏法院尽心竭力保障民生、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50年。
随着自治区经济的发展和活跃,各领域的民事活动频繁,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新型案件不断涌现。为更好地为广大农牧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西藏高院院领导审时度势,2009年全面开始启动面向基层、面向农牧区的“车载流动法庭”。
从此,一台车就是一个法庭,车子开到哪里、案子就审到哪里、法律服务就送到哪里、审判功能就延伸到哪里的“车载流动法庭”取代了过去的“帐篷法庭”“马背法庭”,以其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姿态载入史册。
“格拉,我们这里有一起纠纷官司,麻烦乡村和谐法庭来解决一下!”现如今,遇到纠纷、矛盾无法自行解决,老百姓首先想到的就是给法官打电话。
于是,法院的车开来了、帐篷搭起来了,草地上、田野间、乡坝里都成了法官开庭审案的现场。
“车载流动法庭”用6年的时间,从毫无经验可循的“白手起家”到摸索出“对人口稀疏、地域辽阔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新鲜经验,打造出了一个“点线面结合的司法服务网络”,成为推进依法治藏、实现司法服务民生的有效抓手。其成功经验在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受到表彰并作典型交流发言。
而“车载流动法庭”只是西藏基层法院司法为民、服务发展而不断完善和创新方式手段的一个缩影而已。
进入新世纪后,西藏全区法院以解决各族群众打官司难为切入口,积极探索司法为民新方法、新途径,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以“车载流动法庭”为主平台,开通“上门立案”“假日法庭”“电话预约立案”等诉讼绿色通道,设立少年法庭、女子合议庭、夜间法庭,关注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仅2013年,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办法,审结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231件;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1030件;审结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830件。
——仅2014年,西藏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就接待当事人咨询3900余人次,接待来信来访1310余人(件),判后答疑2262件。“车载流动法庭”行驶里程76万多公里,巡回审理案件4263件,受教育群众16万余人次。
赤诚为民的公仆心,在高原大地上树立了一台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天平秤”。
2012年1月18日上午,没有领到工资的农民工聚集在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门口。调解中,公司方却以没钱为由拒不支付。细心的女法官发现该公司在县安居办账上还有余款,就提议以此来现场兑现农民工工资。到夜里12点半,法官当庭为农民工发放工资45万元。
2013年年底,一群农民工闯进了西藏高院立案一庭,因为一年的辛苦钱没有拿到手,他们的情绪异常激动。然而涉诉标的金额达不到由西藏高院直接立案的规定,立案一庭法官在对法律进行了释明后,当着农民工们的面向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对此事尽快立案。
再从“温馨调解室”走出来,农民工们的脸上挂满的已是深深的感激:“你们的态度好得很,就算我们赢不了官司心里也都服了。”
正因为一心维护公平正义,法官们赢得了民心。
建强队伍的恒心——
司法公信的“实践者”
在西藏社会快速发展的50年里,法制宣传得到了普及,群众的法制意识、维权意识也明显提高。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的队伍,实现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是贯彻落实“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重要战略思想,推进依法治藏方略,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的基本前提。西藏各级法院从未放松。
2012年4月,队伍素质建设年活动在西藏全区法院拉开序幕,一场为期一年的法院队伍大练兵提高了法官的政治素养、改善了工作作风,更密切了与群众的关系。
2013年4月,拉萨市城关区法院的一份藏文裁判文书送到了当雄县一名当事人手里,这个看不懂一个汉字、听不明白几句汉语的农牧民当场落泪,因为在这份藏文裁判文书里,他看到了被拖欠的4万元虫草款已打入了自己的账户。
在农牧区采用藏语开庭审案、用藏文书写裁判文书,让农牧民当事人在开庭审判、判后答疑等各个环节都能听得清清楚楚、看得明明白白,自然就体现出了司法的公信力。
“就是要借着全区法院队伍素质建设年活动,以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为目标,努力把每一个案件都办得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西藏高院院长索达对这次岗位大练兵给予了肯定。
不过,练兵只是提升全区法院队伍素质的其中一环而已。
西藏是以藏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区,运用当地通用语言开庭审理案件既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广大农牧民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期望,更是人民法院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坚持司法为民和服务群众的重要体现。
面对实际问题、现实需求,西藏高院把提升法官“藏汉双语司法审判能力”作为队伍建设的突破口,发挥国家法官学院西藏分院、全国藏汉双语法官西藏培训基地教育培训平台作用,全力开展藏汉双语法官培训、藏汉双语法律教材编撰等工作。
2013年以来,为深入贯彻“加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重要精神,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民汉双语法官培养及培训工作的意见》,西藏高院进一步加大了双语法官培训力度,组织编撰了《藏语文》《裁判文书》《法律术语》等藏汉双语法官培训系列教材,已全部通过西藏自治区教材审查委员会的审查。该教材的出版使用,填补了西藏缺乏成套双语法官培训教材的空白,对于落实好西藏自治区党委“双语”互学战略、保障藏民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更好地满足各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在强化综合素质方面,西藏高院也在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形式内容。
在西藏全区率先开展法院干部“跨行业”挂职锻炼活动,选派优秀法官到县、乡镇任职锻炼。
开展“高级法官专题讲坛”,实现了“一人参训、全院共享”的培训效果。
……
回首过去的50年,需要承载于心的还有很多很多。
在历经风雨的50年里,西藏高院通过大力实施“公正与效能工程”“素质工程”“民心工程”等“四大工程”, 为建设富裕、和谐、幸福、法治、文明、美丽西藏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不断进步、前进的50年里,西藏各级法院以实施“天平工程”为抓手,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提高了西藏法院服务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能力和水平。
在大发展、大跨越的50年里,西藏法院的成长离不开全国各兄弟法院的支援和帮助,以智力援藏、项目援藏为支撑点,援藏工作为西藏法院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50年后的今天,西藏各级法院也必将以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治藏方略,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再创辉煌。(记者 杨志龙 通讯员 张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