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知心法官黄志丽 司法为民好公仆
中新网漳州3月24日电 题:知心法官黄志丽 司法为民好公仆
作者 王婧
在林语堂的故乡福建漳州,有一位女版“包青天”。她是办案的“快枪手”,是群众口中的“丫头、闺女、妹子”。她就是芗城区人民法院的法官黄志丽。
公正办案的“快枪手”
1995年,黄志丽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到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2002年任助理审判员并开始独立办案。14年来,黄志丽审结的民商事案件多达5199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能够成为办案的“快枪手”,黄志丽下了一番苦功。
“平时就要多和当事人沟通、调解。”黄志丽对记者表示,在此基础上,她将同种类型的案件集中调解、集中开庭,在书记员的协助下,一个上午调解三四个案件不成问题。“我一周用一到两天集中调解,其他时间用来研究那些需要‘啃’的案子。”
司法为民的“强硬派”
黄志丽人称“黄石头”。她自己也坦言,“办案的时候,我属于强硬派”。
在一起一百多人的农民工讨薪案件中,黄志丽遭到了包工头的威胁和恐吓。“那时候已经接近年关,遇到这样的事谁会不害怕呢?我当时都不敢回家帮家人置办年货。”回忆起当年的事,黄志丽心有余悸。“但如果我不为农民工讨回公道,他们怎么过年呢?”
黄志丽快刀斩乱麻,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第一时间把钱发到农民工手里。
“黄法官,就冲着您,我们明年还来漳州打工。”有了这句话,黄志丽的心终于踏实了。
“在我看来,不为民代言、不为民办事、不为民请命,就枉为人民法官。”这不是黄志丽“唱高调”,而是一位人民公仆的心声。
百姓家门口的法官工作室
2012年6月,福建省首个以全国优秀法官黄志丽命名的社区法官工作室在芗城区南坑街道办事处成立。至今,芗城区已有五个这样的工作室,共为群众答疑解难793次,进社区、企业、居民家中巡回办案和提供法律服务229次,诉前联动化解民事纠纷1132件。
东园社区居委会主任陈小红对记者说:“我们这个工作室还管辖周边七个社区,案件大多涉及旧城区改造带来的产权纠纷问题。”由于社区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有限,很多时候都需要黄法官帮助,一周两次巡回办案是常态。
“法官工作室的环境不像法院那么严肃、正式,有些心里话在工作室里拉家常一般就讲出来了。”黄志丽近期一直在总结工作室的办案经验。诸如当事人经济实力有限或是行动不便,以及家庭内部纠纷等类型的案件,更适合在法官工作室处理。
“法官工作室这个路子是走对了,现在就看我们的经验是否可以复制。”黄志丽希望法官工作室能够遍地开花。
在黄志丽眼里,法官工作室不仅仅是百姓家门口的法庭,还是年轻法官的“训练营”。在这里,老法官通过言传身教,教会年轻人如何放下身段、深入群众。
黄志丽表示,年轻法官科班出身,往往以规则至上。但是法律不是无情之物,在以法律判决结果为尺度的基础上,还要考虑情理。“法律是大地,情理是双脚,要走向远方就要‘双脚’踏上‘大地’。”
心中的“桃花源”
黄志丽也是个憧憬“诗和远方”的性情中人,也希望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但案件缠身是常有之事。
黄志丽戏言,基层法官大多“周六保证不休息,周日休息不保证”,心中的“桃花源”就是“无案可办”。
20多年来,芗城区人民法院有人走、有人来,但黄志丽立足本职、公正司法的过硬作风从未改变。2010年12月以来,黄志丽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模范法官”、被中宣部授予“最美基层干部”荣誉称号、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面对诸多荣誉,黄志丽表示:“我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基层法官,我希望所有法官都超过‘黄志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