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峰会帷幕落下,反腐大网正在拉开
G20杭州峰会在西子湖畔落下帷幕,全世界最重要20个经济体的领导人风云际会,为世界经济把脉开方,成果丰硕。在这些成果中,除了经济议题,还有一项内容值得关注。
G20各国领导人一致批准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在华设立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这3项成果,意义非同一般。
反腐也有国内、国际两个战场,除了“打虎”“拍蝇”,还包括海外“猎狐”,开展国际追逃追赃。据介绍,2014年以来,我国先后开展“天网2014”“天网2015”行动,已从70余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1915人,追赃金额74.7亿元;截至目前,2015年4月集中曝光的“百名红通人员”已有三分之一(33人)落网。
毋庸讳言,由于不同国家的历史文化和现实国情不同,法律体系、司法制度、执法机制也有很大区别,反腐败的国际合作面临诸多困难。许多腐败分子正是利用这种差异,企图远走天涯、逍遥法外。
梳理“百名红通人员”名单很容易发现,外逃腐败分子的目的地,多集中在西方发达国家,其中美国最多(40人),加拿大次之(26人),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法国、新加坡、韩国等也是外逃人员相对较多的国家。
因此,除了双边模式的努力,多边框架下的合作,也是我国反腐外交的重要突破口。这两大突破口,在此次G20杭州峰会都可圈可点。
第一个突破,与美国达成重大共识。
9月3日,习近平主席与前来参加峰会的美国总统奥巴马在杭州会晤时就指出,中美双方要继续积极拓展反腐败和执法等领域务实合作。在会晤达成的35项成果清单中,第16项专门针对“反腐败与追逃追赃”:
双方将继续就包机遣返逃犯和非法移民开展合作。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大反洗钱和返还腐败资产合作,共同落实好《关于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信息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等文件,商谈相互承认和执行没收事宜以及资产分享协议。
双方同意商谈制定劝返程序。
事实上,在没有签署引渡条约的情况下,劝返、遣返是追逃的主要方式。记者统计,在目前已经归案的33名“百名红通人员”中,有19名是被劝返回国,7名是被遣返回国。可以预期,中美同意就遣返、劝返工作加强合作,将有助于推动国际追逃的力度。
第二个突破,就是以上提到的3项峰会成果。
其中,《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是具体指导文件,《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是近期行动纲领,在华设立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则放眼未来反腐败规则的制定。
尤其《高级原则》是继2014年我国担任APEC轮值主席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之后,在多边框架下再一次以国际文件的形式明确提出加强国际反腐务实合作的“中国主张”。
作为汇聚世界最主要经济体的国际合作机制,G20当然是反腐败领域多边协作的重要平台。G20领导人于2010年在多伦多峰会上即宣布成立反腐败工作组。该工作组采取共同主席制,由当年G20轮值主席国和另外一个成员国担任。今年,我国是G20峰会主办国,中央纪委监察部担任反腐败工作组主席,并邀请了英国内阁办公厅担任共同主席。反腐败工作组的共同主席则由中央纪委监察部国际合作局副局长蔡为担任。
虽然目前《高级原则》的具体内容并未对外公布,但是从6日中央纪委网站刊发的对蔡为的专访中可窥见一斑。
据介绍,《高级原则》分三部共10条,致力于打造一个“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碍”的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合作体系,内容涉及拒绝腐败分子入境、建立个案协查机制、完善合作法律框架等多个方面,明确要求各国为追逃追赃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用蔡为的话说,相比于两年前的《北京反腐败宣言》,《高级原则》所提出的合作目标、措施和路径更明确、更具体,进一步阐释了中方关于反腐败追逃追赃的主张。
蔡为在专访中透露,作为工作组主席,在G20这样一个全球首屈一指的大国协商共治机制下,中方为推动达成《高级原则》等3项成果付出了很大努力。
“在磋商过程中,先后6轮反复征求并充分吸纳G20成员国和相关国际组织的意见近800条,通过耐心细致的交流沟通,各方增进了理解,建立了信任,妥善处理了分歧……中方作为工作组主席付出的努力也得到各方赞赏,不少代表表示‘被中方的真诚感动’。当工作组共同主席宣布通过成果文件时,现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感动与会各方的,除了中方的“真诚”,更来自十八大以来国内反腐败斗争有目共睹的成效所带来的“底气”。一批“大老虎”纷纷落马,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猜想;至少超过16万人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被处理,扭转了“法不责众”心态……
反腐败,不是看人下菜的“势利店”,不是争权夺利的“纸牌屋”,不是有头无尾的“烂尾楼”,已成共识。正如蔡为所说,“国内反腐败工作的良好发展势头为当好主席提供了根本支撑。”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要善于运用国际规则。3项成果中的在华设立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则是着眼长远的策略。这个中心是第一个面向G20成员国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的机构。
研究中心最终花落北京师范大学,理由是该校在追逃追赃问题上具有较强研究实力。G20成员以及对此感兴趣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可自愿推荐专家、专业人士和其他相关人员协助研究中心开展特定议题的研究。研究领域涵盖G20国家中主要外逃目的国的追逃追赃相关法律法规,与追逃追赃合作密切相关的内容,如引渡、司法协助、资产返还立法和实践等。可以预见,这个研究中心未来将为我国反腐败国际合作规则制定提供智力支持。
任腐败分子逃往海角天涯,也绝无藏身之地。从APEC到G20,我国国际反腐的路径越走越宽,中国倡导和引领的国际反腐新秩序正逐渐建立。西子湖畔,帷幕已经落下,一张反腐大网正在拉开。(据新华视点微信报道 记者朱基钗、罗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