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幸运”减刑保外就医 牵出行贿受贿案
本报讯(记者肖俊林)“通过对你狱监检察发现,在押人员中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的人数较多,个别在押人员因病情突然发作,出现了昏厥甚至猝死事件,建议增加对在押人员突发危重病紧急情况下处置演练的科目内容。”这是河北省保定市冀中地区检察院驻太行监狱检察室不久前发出的一份检察建议。太行监狱闻讯而动,从摸排登记病犯情况、购买急救医疗设备到开展急危重病犯救治应急演练,采取了十几项措施落实检察建议。
河北省保定市冀中地区检察院成立于2011年9月,是保定市检察院派出院,主要负责辖区4个监狱和1个看守所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检察监督。
“以检察建议、检察监督卡、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形式,加强对监管场所的日常监督。”据该院检察长卢彦芬介绍,各检察室安排专人每天两次到监管场所巡视,对于发现的问题,巡视检察干警当场填写到随身携带的检察监督卡上,提出检察意见,由监狱值班干警签字,填写落实意见。对于多发性问题和违法情况,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该院最多的一次一天发出17份纠正违法通知书。
2014年4月,该院全面启动了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黑社会犯罪“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辖区4个监狱408名在押人员进行细致的排查。通过专项活动,共依法监督建议收监6人。其经验做法被最高检予以转发推广。
2015年6月,该院发现服刑人员刘某在蠡县看守所关押期间,有两次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立功的情况,分别用在了从轻判决和服刑后的减刑中,而该犯减刑后又办理了保外就医。如此“幸运”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该院进一步审查后发现:刘某在看守所举报他人犯罪的当日上午,蠡县城关刑警队在看守所就此事对他进行讯问,明显不符合一般的转办程序。从接到举报线索到批准调查,最快也需要一天时间。该院决定对刘某立功情况进行调查,先后以涉嫌徇私枉法罪、行贿罪、受贿罪立案6人。目前已有5人被提起诉讼,其中3人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刘某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14年以来,该院共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9件35人。今年5月,该院被评为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是仅有的两个派出检察院之一。该院5个驻狱(所)检察室中,有2个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