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纪检监察机关去年立案审查厅局级干部案件115件
中新网武汉1月6日电 (记者 曹旭峰)1月6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纪委通报了2016年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情况。2016年该省立案审查厅局级干部案件115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87亿元人民币。
据通报,2016年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2381件,处分20561人。其中,立案审查厅局级干部案件115件、已处分105人,立案审查县处级干部案件1021件、已处分847人。十八大以来立案总数是十七大期间的2倍多,其中厅局级干部案件数是十七大期间的3倍多。
此次发布会通报了2016年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直接查办的6起典型案件:原宜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毛传强案;原潜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明刚案;原恩施州政府副州长秦斌案;原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巡视员黄爱国案;原咸宁市政协副主席骆传勇案;原鄂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朱高文案。
湖北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张家洪表示,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累计追回赃款2400多万元人民币,成功追回外逃人员38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3人;向腐败分子发出了“海外不是法外”、外国决不是“避罪天堂”的强烈信号,警示外逃者迷途知返、投案自首,震慑企图外逃的人断掉念头、放弃侥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