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吨电子垃圾被运数千公里外焚烧非法牟利 4人落网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柯国强
从浙江购买废旧电路板,安排货车辗转数千公里运送到湖北深山窝,采取焚烧的方式提炼黄金、银、铜等重金属非法牟利。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公安局获悉,经过江西、安徽、浙江、江苏四省行程6000公里的侦查取证,该县警方成功破获咸宁有史以来首起公安部督办的污染环境案件,将浙江台州籍吴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村民举报:现场浓烟滚滚
2016年7月28日,通山县公安局在与县环保局联合开展执法行动时,接到群众举报:通羊镇岭下村近期有人焚烧废旧电路板,滚滚浓烟,伴有刺鼻的气味,人吸入后呼吸不顺畅,并有呕吐现象,周边群众苦不堪言。
接警后,办案民警随即赶赴现场开展侦查。案发现场位于通山县通羊镇岭下村一山窝内,现场遍地垃圾,一片狼藉,几个简陋的砖砌烟囱内冒出滚滚浓烟,民警吸入现场空气后感觉十分难受。
然而,在警方到来前,犯罪嫌疑人已向周边山林四处逃窜,不知去向。
调查走访:案情初露端倪
民警随即走访周边群众。一开始村民大都有思想顾虑,说话吞吞吐吐,怕被打击报复,不敢讲真话。经过警方进一步做思想工作,有群众透露,陈某、熊某、朱某三名通山籍“热心男子”曾经常参与到生产经营活动中。三人到案后交代,他们只是为一个叫吴某的浙江籍男子打工,一再否认自已有违法犯罪行为。
为进一步固定证据,通山县公安局专门从北京中国科学研究院请来专家,对案发现场土地、空气进行抽样检测。结果显示,案发现场及周边空气、土壤受到严重污染,并出具了《环境检测报告书》。
至此,吴某被列为案件重大嫌疑人。案情初露端倪。
鉴于案情重大,通山县公安局上报上级公安机关。2016年11月24日,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第八批督办案件。
千里追捕:抓获在逃人员
与此同时,警方对吴某的追捕工作正式展开。通山警方组派精干警力远赴江西、安徽、浙江开展对运输原材料电子垃圾车辆调查取证工作,有效固定人证物证,行程达6000余公里。
为锁定吴某真实身份,办案民警从全国人口资料库中调出图像资料,供陈某、熊某、朱某等辨认,确认了吴某的真实身份和家庭住址,并且了解到吴某有一辆牌号为“浙JRH031”的汽车。
通过查阅进出通山县的视频监控资料,警方确认“浙JRH031”汽车先后多次来过通山。
然而此时,办案民警无法侦查到吴某的动态,案件侦办工作一时陷入被动。
2016年12月中旬,急于想了解案件侦办动态,犯罪嫌疑人吴某联系上述三名通山籍“热心男子”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办案民警查悉吴某潜藏在江苏省扬州市,遂不顾连日作战的疲劳,一路追踪到扬州。
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2016年12月21日,办案民警在一居民小区内的宾馆里,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吴某对不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吴某交代,由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对环境污染管控严格,湖北等中部地区管理相对松懈,为获得不法利润,吴某邀约湖北通山陈某、熊某、朱某3名犯罪嫌疑人,在浙江路桥金属回收园购买废旧电路板,采取焚烧的方式提炼黄金、银、铜等重金属,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达79吨以上,非法获利12万余元。
慑于法律的威严,吴某到案的次日,陈某、熊某、朱某三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向警方投案自首。
目前,吴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