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勾结骗保:宝马4次“事故”受损部位竟相同
车辆修理厂老板与快速理赔中心的引导员相互勾结,利用他人高档轿车接连制造四次事故,骗取保险金。因每次事发地点及车辆受损部位均相同,被理赔保险公司发现。近日,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汪郁、钟鹏飞提起公诉。
汪郁在合肥经营一家汽修厂,他与一家快速理赔中心引导员钟鹏飞熟识。2014年3月,车主夏某的宝马Z4轿车出了交通事故,车右前部撞坏了,夏某便将车交给钟鹏飞,让他帮忙维修,并说自己承担修理费。于是钟鹏飞将车开到汪郁的修理厂维修。
过了一天,钟鹏飞另一位朋友李可(化名)一辆帝豪车要全车做漆,请钟鹏飞帮忙。钟鹏飞又找到汪郁。汪郁说,修这两辆车要花不少钱,能不能走保险,制造个假的交通事故,并称一切由他搞定,钟鹏飞只要和定损的人打个招呼就行了。钟同意了。
汪郁将这两辆车开到修理厂附近某地,让帝豪车碰了宝马车的右前灯,然后报了快速理赔保险,并将两辆车开到钟鹏飞所在的快速理赔中心。后来,这次事故帝豪车定全责,宝马车无责。汪郁代李可在定损单上签了字。
由于钟鹏飞事先跟处理事故的定损员打了招呼,保险理赔金2.5万余元很快打到李可的银行卡中(事前,钟鹏飞让李可将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银行卡交给汪郁办理定损),后汪郁取出来,分给钟鹏飞4000元,其余据为己有。
汪郁见这种方式来钱太容易,又连续作案三起。每次事成之后,他都给钟鹏飞一些辛苦费。
2015年5月,负责理赔的保险公司发现夏某的宝马Z4轿车在2014年3月5日、3月6日、3月8日、7月30日接连报过车险,且该车每次事故都在同一地点,受损部位为同一部位,每次都是宝马车无责,对方全责,怀疑有人诈骗保险金,于是报案。
经查,汪郁作案4起,涉案金额9.6万余元,钟鹏飞参与作案2起,涉案金额6.2万余元。(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