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错就改 改了再犯”考验环保督察机制
4月11日,环境保护部在其网站公布了《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陕西省反馈督察情况》。该反馈是2016年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首发,“环保钦差”究竟查出了什么问题,自然备受瞩目。
阅读督察情况原文,中央环保督察组在陕西省查到了这样一些问题:一、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不够。二、重点区域流域环境问题严峻。三、重点生态区域环境破坏较为严重。这些当然是提纲挈领的表述,稍微详细一点则是:一些地方领导仍然认为经济发展是硬任务,环境保护是软指标;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环境监管缺失;有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处理;许多企业违规排污、违规新建扩建高污染项目;有的地区和部门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公然造假;有的部门减煤数据不实,淘汰落后产能不力……
问题林林总总,但看上去都非常熟悉,似乎没有什么新东西。果然,简单查询了下第一轮对内蒙古、江苏、江西等8省区的环保督察反馈,类似的问题普遍存在。例如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认识不够,不少时候会让位经济发展;例如一些历史遗留环境问题群众反应强烈,但长期难以解决;再例如自然保护区违法开发现象突出。
可以说,尽管不同地区存在的环境问题也有差异,但共性问题却更为突出。概而言之,就是认识不到位、监管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当环保和经济发展存在冲突的时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查不到算运气好,查到了就认倒霉。
从去年7月份开始,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全面启动,2016年进行了两轮督察,至今已覆盖了16个省份。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前不久透露,今年将实现31个省份全覆盖。而根据中央环保督查组的部署,今后每两年要对全国所有省市区督察一遍。
由于第一遍“全覆盖”正在进行之中,所查出的问题虽然看上非常严重,其实存在已久,不仅普通公众早已见怪不怪,甚至许多地方、许多相关领导也是虱子多了不嫌痒了。坦率地说,我们就是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若非拿出非常手段,改变现状殊为不易。因为环保工作面临的不仅是环保问题,说白了,需要真正触动现行行政评价机制。
目前的中央环保督察机制应该说是非常契合中国现实的。但毋须讳言,这恐怕也是不得而为之的做法。如果环保工作在行政评价机制中所占据的权重无法显著上升,也就只好寄望于自上而下的定期巡视督察、“回头看”,乃至加大督察的频次。
目前还有15个省(区、市)有待中央环保督察。可以预料,它们存在的问题与已督察的省份大同小异。但是,真正的挑战在31个省份“全覆盖”之后,到那个时候,各地环保工作是否得到切实改观,地方部门是否还是有错就改、改了再犯,将直接考验环保督查机制。(徐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