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楼市开发违法占地第一案”当事人被批捕
中新社保定4月14日电 (记者 吕子豪)据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官方公号“保定检察”14日发布的案件信息透露,2017年4月14日,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安新县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张银增批准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国土资源部网站4月6日以“雄安新区房地产开发违法占地第一案被查处”为题刊发报道称,4月2日,河北省保定市警方对涉嫌违法占地的安新县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依法刑事拘留。此前,安新县国土资源部门对该违法占地案件已立案查处。
资料图:河北安新县楼市交易中介场所 中新社记者 翟羽佳 摄
据安新县国土资源部门介绍,2016年2月,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没有履行任何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圈占安新县安州镇东角村农用地进行施工。同年3月,安新县国土资源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多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会同安州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其施工设备进行查封。但是,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拒不配合和执行,继续强行施工。
经查明,该公司共非法占用耕地132.16亩,已硬化面积30.39亩,达到严重破坏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该公司行为已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通知,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4月12日,雄安新区公布7起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首起即为安新县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完)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