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严查扶贫违纪:决不允许开私家车被扶贫
新余严查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决不允许“开着私家车被扶贫”
今年以来,江西省新余市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审计、财政、扶贫办等部门加大对全市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查处力度,发现并清理不符合条件但纳入扶贫管理系统者1746人,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切身权益。
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加强台账管理。新余市纪委结合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通过巡察、审计、专项检查以及有关职能部门日常督查,突出对扶贫政策落地、扶贫项目监管、扶贫资金分配等重要环节问题线索排查。建立“台账管理、盘点销号”制度,一月一汇总、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通报,切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交代。
突出督办督导,推动快查快结。建立定期研判、分级负责、督办督导机制,推动监督执纪重心下移,严查快处强占掠夺、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等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对购买了商品房、私家车,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扶贫对象,一经查实,立即清理出扶贫管理系统。对督办件实行跟踪检查复核,做到“四个清楚”,即事实调查清楚、办理时限清楚、办理质量要求清楚、问题处理的法规依据清楚。对涉嫌违纪的案件,做到“五个到位”,即违纪人员处理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警示教育到位、制度跟进到位。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分配上搞不正之风和腐败的,严格实施“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对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问责。今年以来,该市纪委先后通报了6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责令市卫计、住建、民政部门开展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农村危房改造、低保办理3个专项整治,给予30余名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有效发挥了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范泊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