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累计捐献遗体285例 清明前夕缅怀遗体器官捐献者
中新网石家庄4月2日电 (李晓伟 孟德涛)自2013年6月开展器官捐献工作以来,河北省已累计捐献遗体285例,捐献器官157例,获得大器官460个,挽救了数百人的生命和健康。清明前夕,为缅怀遗体器官捐献者,河北省红十字会2日在双凤山陵园河北省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广场举行缅怀纪念活动。
河北省器官获取组织代表、遗体捐献接受联盟代表、遗体器官捐献者家属代表、医务人员、大学生代表、志愿者、社会爱心人士及省红十字会、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140余人参加了缅怀纪念活动。他们鞠躬默哀,向遗体器官捐献者致敬。
“遗体器官捐献者们用无私大爱诠释了生命至高的价值和意义。”河北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宋振江表示,新修订施行的红十字会法和实施办法,把参与、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列为红十字会法定职责,全省各级红十字会要依法履行好责任,保障捐受双方的合法权益;遗体捐献接受联盟和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开展工作,促进遗体器官捐献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为弘扬红十字精神,传播人体器官捐献知识,传递生命希望,河北省红十字会成立了红十字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志愿服务队和红十字生命教育志愿服务队并现场授旗。
据悉,自开展器官捐献工作以来,河北成立了全省统一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组建了精干的协调员队伍,设立了器官捐献基金,对困难的捐献家庭提供人道救助,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管理工作更加规范。该省建立首个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之后,石家庄、保定、张家口等多地建立了纪念园。同时,省、市红十字会开通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网,开展网上缅怀纪念活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