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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宁波11月3日电(见习记者 沈文剑 通讯员曹慧卉 李志军)在浙江宁波镇海区打工的14岁少年耿某,11天内抢夺、抢劫五起,半年内两次进看守所。11月3日,镇海区检察院对耿某涉嫌抢劫罪提起公诉。
据介绍,今年6月21日11时许,被告人耿某伙同彭某等,驾驶摩托车在镇海区骆驼街道,飞车抢夺被害人李女士手提包一只,内有现金180元,手机二部,仅一小时后,又流窜至蛟川街道,采用同样手段抢走被害人何女士的包一只,内有现金300余元,手机一部。
6月29日17时许,耿某再次联手彭诚,采用同样手段,在镇海区蛟川街道抢走被害人俞女士包一只,内有手机一部。40分钟后,他们几乎在同一地方,把单身女子陶某锁定为抢夺目标,在强行拽拉手提包时,将陶女士拉倒在地,造成她轻微伤。
另经调查发现,7月1日,在他人影响下,耿某伙同廖某等肆无忌惮地在骆驼街道搜寻单身女子目标,16时许,锁定翁女士后,飞车抢夺翁女士包一只和塑料袋一个,内有手机一部、现金16000余元。
2009年11月3日,镇海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耿某涉嫌抢劫罪,被告人彭某、廖某等涉嫌抢劫罪、抢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据了解,因距前一次抢劫获刑还不到半年,耿某成为该院有起诉记录以来年龄最小的累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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