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强暴不幸怀孕 婴儿出生后将其杀死——中新网 - 闆风珶鎶骞冲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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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遭强暴不幸怀孕 婴儿出生后将其杀死
2010年03月12日 10:27 来源:长沙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湘潭市岳塘区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提起公诉,当检察官讯问陈某为何对自己刚生下来的婴儿痛下毒手时,她稚嫩的脸上透着无奈而茫然的神情。

  2009年12月中旬的一天,一名环卫工人在湘潭市建设路口发现一个死婴并报警。经鉴定,死亡男婴系被人用剪刀刺戳胸部致死。经查,杀死该男婴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亲生母亲陈某。

  23岁的陈某来自黑龙江省依兰县,去年2月,她在当地遭一蒙面男子强奸。由于受该男子的威胁,又担心事情传出去对自己名声不好,她没敢报案,也没告诉任何人,只身来到湘潭市某影楼打工。去年12月11日早上7时多,她避开同事,悄悄躲进卫生间产下了一名男婴。婴儿的啼哭并没有带给陈某做母亲的喜悦。因为担心别人知道,她拿剪刀连刺婴儿几十下,随后用塑料袋包好,丢到卫生间的垃圾桶内……

  事发后的第三天,湘潭市岳塘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民警在抓捕陈某时发现,她的身体极度虚弱。得知陈某产后一直坚持上班,民警迅速将她送往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在医院,几名女警24小时轮班守护,并专门为陈某配置了合理的营养餐饮。大队还为陈某募集5000多元,陈某情绪渐趋稳定,身体逐步康复。

  由于无知,本应受到法律保护的受害人反倒成了要受法律惩处的被告人,而无辜的孩子却成了悲剧的牺牲品。据陈某陈述,她去过医院要求终止妊娠,但医院要求她出示居住地证明,她不想让人知道自己怀孕,便不再去医院。她认为,婴儿是自己被人强奸后所生,她痛恨罪恶的行径,又无力抚养,反正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把他处理掉就行了。她不知道,婴儿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从其出生的那一刻起,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其生命。法官称,陈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她将为自己的无知付出惨重的代价。(刘炬 储礼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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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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