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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金店就要看价值30万元、重1千克的金条,然后趁售货员不备,抢跑金条,途中还用手枪击伤保安。昨日,这名曾在我市制造轰动劫案的“80后”小伙,因涉嫌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弹药罪,在西安中院受审。
被告称
“迫于结婚买房压力”
很多市民对去年11月发生在世纪金花钟楼店的持枪抢劫案可能还记忆犹新。
昨日,这起案件在西安市中院一审开庭,朱云峰和帮助其买枪的中间人裴荆喜同时受审。公诉机关认为,朱云峰有预谋地持枪抢劫金店,致一人重伤,抢劫数额特别巨大,并通过裴荆喜介绍非法买卖枪支一支,非法持有军用子弹26发,应以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裴荆喜则应以非法买卖枪支罪被追究刑责。
昨日上午10点左右,朱云峰和同为“80后”的山西老乡裴荆喜,戴着手铐脚镣,进入法庭。从两张年轻的脸上,让人很难将他们和这起恶性事件联系在一起。
庭审中,两被告认罪态度较好,当听说朱云峰曾经还有过月工资两三千元的不错工作,旁听者为之惋惜不已。尤其当朱云峰说到自己犯罪原因时,更令人不胜唏嘘。他说,自己之所以想到犯罪,是因为准备和女友结婚,而对方家提出必须在春节前买房子,否则就分手。迫于买房子的压力,朱云峰选择在昔日上学的西安,铤而走险一次。不过,对于持枪的情节,他辩称,买枪是为了倒手挣钱,带枪是为了吓唬人,没想到真伤人。
“念及偶犯初犯”
辩护人请求轻判
“做这事时,心里也挺忐忑的。”陈述中,朱云峰表示自己的行为给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给他人身体带来伤害,曾多次向伤者及世纪金花商场道歉。他的辩护人请求法庭念及朱云峰为偶犯、初犯等情节,对其判以“留有余地”的刑罚。 同时,第二被告裴荆喜的辩护人请求法庭不要受抢劫案的影响,从非法买卖枪支罪的角度,予以从轻判决。
两被告的辩护人还各自准备了一份当事人居住地出具的证明,希望证明两人平时表现不错,系偶犯,希望法庭量刑时参考。
庭审结束时,旁听者中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情绪失控,泣不成声。据了解,他是裴荆喜的父亲。而得知朱云峰受审,他的一些朋友也从山西赶来,据其中一人说,朱云峰的父母没有来,可能是因为年事已高,还没人敢说这事,所以老人并不知情。
本案择日宣判,本报将继续关注。
新闻回放
闹市发生劫案 价值30万元金条险被抢
2009年11月8日晚7时许,一名戴眼镜、棒球帽的年轻男子进入商场后,在“周大福金店”专柜要看一件重1千克、价值近30万元的金条。趁售货员为他取包装盒的空当,这名男子却拿起金条,夺路而逃。商场保安张某闻声阻拦,被该男子用随身携带的手枪击伤腹部。接着在钟楼地下盘道,抢劫男子被两名保安摁倒。随即赶到的民警从他身上缴获仿“六四式”手枪1把,子弹若干。
嫌疑人名叫朱云峰,时年29岁,山西河津人。当天才坐车从山西来到西安,目的就是抢劫。来时,朱云峰随身携带了通过中间人牵线,花1.28万元在广东购买的手枪。到西安后,又专程去康复路花50元钱买了假发用以乔装。
所幸的是,受伤保安张某被送医院抢救,虽受重伤,但无生命危险。然而,古城最繁华地段发生持枪抢劫事件,性质恶劣,引起社会关注。(文/ 记者 薛雯 实习生 刘丹 图/ 记者 翟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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