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持续关注的肖昌勇为逃离传销窝点刺死人案有了新进展。为洗脱一审法院判决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名,当事人肖昌勇已委托了代理律师,向法院正式递交了上诉状,希望二审能改判无罪,并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赔偿请求。
6月18日,肖昌勇过失致人死亡案在华山社区一审宣判。法院判肖昌勇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但免予刑事处罚,向死者家属赔偿34994元。案件宣判后,肖昌勇当庭释放。
宣判后,对于是否上诉,肖昌勇表示“要再考虑”。昨日记者获悉,肖昌勇已和父亲作出上诉决定,并委托律师代理案件。他的父亲昨日表示,虽然儿子当庭释放,但却是背着“过失致人死亡”的罪名,这让他们觉得有些冤,希望上诉后,二审能改判,希望儿子“无罪释放”。
6月23日下午,肖昌勇的委托律师正式向西安市中院递交了上诉状,请求法院改判其无罪,并驳回死者家属的附带民事赔偿请求。上诉状中,肖昌勇表示,事发时为了不让传销组织成员扑到跟前,他“持刀乱抡”这一举动是为了使他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行为,应属正当防卫,而且他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故应该不负刑责。另外,他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而非防卫过当,不存在对死者家属的赔偿问题。 (记者 薛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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