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在北京表示,小产权房应在保护耕地的前提下区别对待,如果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建的小产权房,可以使其合法化并进入市场。
据了解,小产权房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以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在北京表示,小产权房应在保护耕地的前提下区别对待,如果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建的小产权房,可以使其合法化并进入市场。
据了解,小产权房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以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全国政协委员 蔡继明 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里面有一块是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增加了一条 农村集体宅基地只能给本集体成员使用 这就必然会产生小产权房问题 因为宅基地只给本村的人使用 一旦宅基地上建的房子要卖给外姓人 外村人包括城里人这不就是违反了土地管理法 因此要是按照这样一条规定 我们的小产权房就永远是非法的 所以我建议取消那样一条
【解说】蔡继明表示,允许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通过出租、转让、抵押而进入市场,由集体所有制成员以外的经济主体使用,并没有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属性。
【同期】全国政协委员 蔡继明 正如我们的国有土地 可以交给国有企业使用 可以交给政府使用 可以交给私人使用 我们私人买的住房 都是在使用国有土地 甚至可以交给外资外企使用 那么为什么农民集体土地宅基地的使用权只交给本村人使用呢 如果交给本村人使用是免费的 现在农民拿到的宅基地都是无偿的 它是免费的 免费拿到之后可以说是作为集体的一种福利 但是他愿意将这个使用权转让给他人 能够得到更多的收入 我们为什么要限制呢
【解说】蔡继明认为,现在应该对小产权房做一个分类:在宅基地上的,现在就合法化;如果是在耕地上的,那要视情况,看能否复耕,然后再作出相应惩罚。
【同期】全国政协委员 蔡继明 我们可以严格地管住耕地 保护耕地 因为土地用途的转变 可以实行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 但是对已经是建设在建设用地上的小产权房 没有占用耕地 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 所以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建的小产权房 我认为是可以让它合法化 可以入市的
记者 王艳秋 吴瞳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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