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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继明:保护耕地前提下区别对待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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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在北京表示,小产权房应在保护耕地的前提下区别对待,如果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建的小产权房,可以使其合法化并进入市场。

  据了解,小产权房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以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分类名称: 热点新闻
标签: 伊朗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3日 16:00 评论(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迟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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